胡东辉
A股IPO监管又有新规,证监会日前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对违规代持、影子股东、突击入股、多层嵌套等IPO乱象再上“紧箍咒”,将需要锁定3年的“突击入股”时间由申报前6个月延长到申报前12个月,对异常价格入股提出严格核查要求。此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治标,但恐怕难以治本。对IPO前存量老股的禁售期设置是把双刃剑,禁售期太短,助长突击入股等投机行为,而禁售期太长,则助长二级市场的非理性炒新热,存在两难。
A股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顽疾难以根除,根源就在于IPO的股本结构不合理,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追根溯源于此。A股IPO新股的发行数量一般都控制在总股本的25%,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新股的发行数量控制在总股本的10%。这个规定自始以来就再也没有改过,一直延续到今天。现在的炒新热、限售股解禁冲击等顽疾都始于此。
A股市场早期定下这么一条规定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那时市场规模很小,扩容压力大,市场承接新股的能力有限。早期时,氯碱化工IPO发行1500万股新股,市场就视为庞然大物,投资者惶惶不可终日。上海石化IPO发行5.5亿股新股,市场哀声一片,不得不采用分期分批发行的方式,上市时也是按中签者持股比例分几批上市。
那时候像宝钢股份这样的超级大盘股,IPO都要引进战略投资者锁仓一年至三年不等。超级大盘股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小盘股一样发行呢?主要是怕发行失败,或者发出去了,但上市后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