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瑞, 兰继军
(1.陕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2.西安外国语大学 校长办公室,陕西 西安 710128;3.陕西师范大学 心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2)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科学研究领域,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高校教师既是大学生的引路人,也是我国科研创新的主力军,承担着立德树人和推动科技进步的双重使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就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作了阐述,号召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健全鼓励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改进科技评价体系,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1]。在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背景下,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健全和完善高校科研创新激励机制,对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如何更好地激励高校教师积极投入科研,产出更多高水平的创新性成果,一直是我国高校和高等教育管理学界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各类高校对教师普遍采取聘用制(或合同制)和绩效薪酬制度,并辅之以科研绩效考核制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