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心怡,朱臻,b,沈月琴,b
(浙江农林大学 a.经济管理学院,b.浙江省重点培育智库——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杭州 311300)
非木质林产品经营在南方集体林区被广大林农视为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1-2],一方面,为了确保当期产量,林农在日常经营中存在着生产要素不合理投入的经营行为(如除草剂、化肥过度使用),导致生态环境恶化[3-4];另一方面,自2006年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以来,林农山林经营主要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1-2],因此引导分散经营的非木质林产品种植户转而自发协同开展环境友好的生态化经营,显得尤为迫切。学者们研究林农专业合作组织可将分散且小规模的林农组织起来,实现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提高林农在市场谈判中的地位[3,5-7];从专业合作社嵌入视角出发,分析合作社嵌入对林农非木质林产品生态化经营采用行为的影响机制,对于提升非木质林产品生态化经营模式推广效果,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林农对营林生态化经营技术的采用和使用意愿偏低[8],原因包括采取生态化经营会使生产成本上升[9]、林农接受新技术信息能力弱[8]和林农对新技术的风险规避[10]等;对于林业生态化经营影响因素的探讨主要集中在林农个人特征[11]、林地禀赋[12]和外部消费市场[13]等方面。但是,缺乏从合作社嵌入和异质性视角出发讨论生态化经营非木质林产品影响机制的相关研究。因此,根据浙江省、江西省和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