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南,秦昌波,万军,熊善高,苏洁琼,肖旸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美丽中国研究中心,北京 100012)
规划是从理念到行动、从理论到实践的政策载体与桥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1]。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明确了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2]。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为国家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之一,系统分析其发展历程,总结发展经验,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对促进国家规划体系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十分重要[3]。
我国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伴随着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起步而开展,规划实现了由重点到全面、由区域到全国、由要素到领域、由领域到系统、由环境污染治理到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发展轨迹,经历了“起步探索—全面推进—加速发展—转型跨越—开创新篇”等五个阶段[4,5]。
新中国成立以来,尽快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是国家主要任务,“大炼钢铁”导致工业“三废”放任自流,污染逐步蔓延,乡镇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进一步加重环境污染,环境污染问题逐步显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