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少强 杨璟爱 孙 猛 马 楠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天津 300000)
入河排污口是连通着陆源污染物进入水体的最后一道闸口,是四个打通中,打通“岸上”和“水里”的重要一环。2018 年随着国家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职能由水利部门划转至环保部门,此举为解决“九龙治水”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1][2]。如何科学准确的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与监管直接关系到水环境质量的好坏。不同地区对入河排污口的分类有一定的区别,大体上可分为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其它排口等五种类型。目前,入河排污口管理依据主要包括《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入河排污口职能转隶后,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尚未出台相关入河排污口管理规定[3]。
天津市位于九河下梢之地,即为海河的下游,天津市水资源相对比较匮乏,生态活水主要是上游来水,本市共有一级河道有19 条,二级河道133 条。自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市环保部门对入河排污口的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各方力量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排查。目前,天津市一、二级现存在的入河排污口数量约为2000 左右,其存在基数大、分布广、类型复杂等特点。按照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目前只对150 余个入河排污口进行监督性监测。
入河排污口职能划转后,环境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定相应的排查技术指南、对各下级部门进行培训,保证职能划转后的顺利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