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减排是刚性要求,强化降碳需要刚性举措。要实现刚性目标,必须有刚性的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新阶段,应对气候变化将逐步融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依法降碳、依法治理、依法协同,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及长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必然需要。刚性,已经成为碳减排的一个关键词。
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协调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制修订,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出台与实施。
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所针对的减排和管控目标,主要是常规污染物,基本没有包括二氧化碳。今后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将不再只针对常规污染物,而要增加碳减排和管控的具体规定。污染物减排与碳减排之间的关系,将从并行变为一体。今后,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过程中,将推动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制定地方性法规。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就会陆续出现“融碳版”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