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丽 岳烨
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质量直接关系到法治的质量。根据《立法法》第63条规定,开展立法后评估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立法后评估,可以检验衡量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效果,及时发现法律法规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准确提出法律法规制度修改完善建议。实践证明,立法后评估对于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具有四个显著意义:一是有利于明确《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制度的实施效果;二是有利于掌握《土壤污染防治法》所构建的相关制度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有利于掌握《土壤污染防治法》在立法上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四是可以为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并推进其实施提供有效途径。
自2016年5月28日“土十条”出台以来,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走上了规范化、体系化、制度化的快车道。随着2019年1月1日起《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国务院以及生态环境部和相关部委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授权立法的要求,及时制定并出台了《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相关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