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2019年中国高校恶性火灾事故统计分析

2021-04-12 18:58赵志全戈福琴
今日消防 2021年3期
关键词:统计分析高校

赵志全 戈福琴

摘要:为有效预防高校恶性火灾事故,本文从火灾事故发生,发展和危害后果上分析了高校火灾事故的特点,针对火灾预防工作中的不利因素,提出了预防控制高校火灾事故的对策。通过查阅火灾资料发现,1949-2019年我国高校发生恶性火灾事21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17413.2万元,24人死亡和4人受伤。全国高校21起恶性火灾数据在发生时间、所在区域、起火部位和直接原因等4类分组中各具特点。

关键词:高校;恶性火灾;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227(2021)03-0089-03

高校是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场所,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栋梁的摇篮,同时也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这个人口密度大、高层建筑多、高精尖仪器设备集中区域内一旦发生火灾,特别是恶性火灾,不仅对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造成很大负作用,而且也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1-2]。因此,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必要对建国70年以来的高校恶性火灾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建立平安校园。

一、资料来源与方法

(一)资料来源

1.搜集途径

通过以下2种方法获取火灾资料:其一是到中国国家图书馆查阅《中国火灾大典》《中国火灾统计年鉴》《中国消防年鉴》、消防期刊、报纸和杂志等;其二是到政府消防主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

2.搜集标准

本文中恶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以上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其直接财产损失额按2018年折算值计算,具体公式:2018年折算值=2018年GDP/当年GDPx当年数值。火灾资料的收集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因爆炸引发的火灾归属爆炸案,不属于本文研究范围。

(二)研究方法

将搜集到的1949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21起中国高校恶性火灾资料数据输入表格,对发生时间、所在区域、起火部位和直接原因进行统计分析。

二、统计结果

(一)总体情况

1949-2019年中国高校共发生恶性火灾事故21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17413.2万元,24人死亡和4人受伤。在21起恶性火灾事故中伤亡案件5起,占总数的23.8%;10人以上死亡案件1起,占总数的4.8%。

(二)具体结果

1.发生时间

1949-2019年中国高校21起恶性火灾事故频发的年度是1962年、1980年和1994年,每年2起火灾均占到总数的9.5%。值得注意的是1994年2起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77.7万元,12人死亡和2人受伤,4项数据分别占总数的9.5%、9.2%、50.0%和50.0%,自1995年以后恶性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额呈现明显下降趋势,然而伤亡人数却一直在高位徘徊,这必须引起我们足够警戒。另外,直接财产损失最高的年度是1970年,1起火灾造成33726.5万元,高达总数的28.7%,这可能出乎一般人的预料,见表1。

从月份上看,恶性火灾事故频发月份是10月、11月和12月。11月份4起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8720.9万元和4人傷亡,各占总数的19.0%、15.9%和14.3%;12月份3起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8554.4万元和1人伤亡,各占总数的14.3%、32.8%和3.6%。另外,10月份2起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90.7万元和20人伤亡,分别占总数的9.5%、0.8%和71.4%,这3个月共造成25人伤亡,高达总数的89.3%,这必须引起我们高度关注。另外,4月份高校未出现恶性火灾案件,见表2。

2.所在区域

1949-2019中国高校21起恶性火灾事故涉及16个省份,其中高发省份是陕西省,3起火灾占到总数的14.3%;直接财产损失最多的省份是云南省,36081.5万元占到总数的30.8%;伤亡最为惨重的是山东省,14人伤亡占到总数的50.0%。另外,出现高校恶性火灾但未有伤亡的省份共11个,分别是安徽、北京、广东、湖南、吉林、江西、山西、天津、福建、新疆和陕西,见表3。

从高校类型上看,13起学院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74180.7万元和28人伤亡,各占总数的61.9%、63.2%和100.0%,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另外,6起大学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9647.2万元,各占总数的28.6%和33.8%,见表4。

3.起火部位和直接原因

1949-2019年中国高校21起恶性火灾事故涉及15个起火部位。起火部位主要集中在宿舍、教学楼和机房,其中宿舍4起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7272.4万元和18人伤亡,分别占总数的19.0%、14.7%和64.3%;教学楼3起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49803.4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4.3%和42.4%。另外,1起商铺火灾造成3人死亡,这可能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见表5。

从直接原因看,10起电气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70673.0万元和7人伤亡,分别占总数的47.6%、60.2%和25.0%,在火灾频次和直接财产损失均居第一位,伤亡人数居第二位。伤亡人数第一位的是纵火,4起案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8912.1万元和15人伤亡,分别占总数的19.1%、16.1%和53.6%,见表6。

三、结论和讨论

1949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中国高校发生恶性火灾事故21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17413.2万元,24人死亡和4人受伤,涉及21所高校、16个省份、3类高校、15个起火部位和5种直接原因。火灾数据在发生时间、所在区域、起火部位和直接原因等4类分组中各具特点,恶性火灾主要原因是电气,主要高校类型是学院,主要起火部位是宿舍,高发月份是10、11和12月。因此,为有效预防高校恶性火灾事故,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高校必须抓住9月份开学有利时机,进行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普及消防常识,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遏制10-12月恶性火灾高发的态势。

第二,高校必须把宿舍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宿舍内的安全巡视制度,积极采用技术手段和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电器;宿舍内不得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和使用明火蚊香等;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把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严字当头,确保做到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防范到位[5]。

第三,全面落实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范和流程。标准化的维护与点检是设备安全管理的基础,运用互联网在线监测加强设备管理的技术手段,通过对设备专业检测对设备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签字和有责任[6]。

第四,高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全面加强与学生、设备、商铺等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做到想在前、做在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防范纵火、电气和商铺火灾的发生。另外,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必须详尽具体,具有实际性、实用性和实效性,把重点放在宿舍、电气、和10-12月份,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扑救、早疏散。在扑救过程中要会熟练使用室内消火栓,在疏散过程中要帮助学生克服恐慌心理,避免盲目行为。

参考文献:

[1]冯诗松,田岩,张敏,孙超,王良岭.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用电安全问题及对策分析[J].高校后勤研究,2018(8):18-20.

[2]苗慧燕.高校火灾特点及扑救措施[J].安全,2018(4):58-60.

[3]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年鉴[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8:515.

[4]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年鉴[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9:239.

[5]袁兵,何勇均.大学生宿舍的火灾隐患及对策[J].科技风,2019(6):233.

[6]李普育,许磊.高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研究[J].高校后勤研究,2018(Z):66-68.

通訊作者:赵志全(1971—),北京人,法律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医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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