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营炼化企业上缴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将是大概率事件。
文/于 洋

◇是什么吸引你来此站而不是彼站加油? 供图/视觉中国
2021 年开工第一天,刘保国签审了财税科交上来的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申报表。
“不能再拖了,2 月底是最后申报时间。”作为山东地方炼厂的一名负责人,去年第三季度炼厂的丰厚盈利本来让他可以松一口气——“当时都是低于40 美元/桶进来的,第三、四季度炼厂实现了较好的盈利。”但2020 年9 月24 日山东省税务局出台的《关于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事项的公告》浇灭了他的喜悦。这意味着其2020 年的盈利优势将被抹平。
政策刚出时,刘保国还幻想着能和2016 年一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不缴也没有人说什么。”于是,他故意错过了10 月底的缴费日期,也就是2020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季度缴纳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最后期限。但事实并非如此。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在2021 年1 月相继发文,再次明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将如期征收。这不,像刘保国一样的地炼负责人意识到这次是“躲不过去了”。
目前来看,山东地炼多数炼厂在2021 年2 月底前完成风险准备金申报缴纳,且大部分厂家选择按年度申报。由此来看,2021 年2 月底之前,地方炼厂需要按期缴纳2020 年一季度、二季度以及四季度的风险准备金。
其实在山东税务部门发文之前,有多个省已发文对本省落实。去年,9 月11 日湖北省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实施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