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 妍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建促脱贫”已被定位为深化贫困治理的制度安排,从制度逻辑上,也潜含中国政治制度与贫困治理互为荣辱的历史担当(孙兆霞,2017)。[1]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抓好党建促脱贫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因而,“以党建促脱贫”首先指向加强贫困村基层党建。自脱贫攻坚以来,习近平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深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扶贫开发,要给钱给物,更要建个好支部”“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习近平,2018)。[2]37,44-45以农村基层党建引领脱贫攻坚,在中国乡村差序格局中激活组织社会资本的嵌入式活力,解决基层治理与脱贫攻坚互动中的“悬浮化”和脱嵌问题,已然成为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村贫困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课题。围绕农村基层党建引领脱贫攻坚问题,目前学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阐释与研究。
其一,关于农村基层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的理论思考。孙兆霞(2017)基于政治社会学的研究视角提出“以党建促脱贫”这一制度安排,其包含四维学理内涵:蕴含反贫困斗争中执政党与人民性相嵌合的结构定力,表征出举国体制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根源;内蕴从协商民主走向农村社会重建,从而展开中国社会建设实践的“治理”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