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及防治对策

2021-04-19 10:28杨奇奇胡彦婷包炳琛
中国水土保持 2021年4期
关键词:淤地坝黄河流域甘肃

杨奇奇,靳 峰,张 富,马 瑞,胡彦婷,包炳琛

(1.甘肃农业大学 林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2.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 兰州 730000;3. 甘肃省水利厅,甘肃 兰州 730000)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1]。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8月19日至22日在甘肃考察调研、2019年9月18日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2]、2020年1月3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3],三次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当前黄河流域仍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流域生态环境脆弱[4],水资源保障形势严峻,发展质量有待提高。中共中央政治局2020年8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会议强调,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尊重规律,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采取有效举措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在“十四五”期间取得明显进展[5]。这些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为解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以及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指导思想、战略布局,为把黄河打造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奠定了政治基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2,6]。

由于自然条件苛刻和多种历史原因,甘肃省面临着艰巨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双重任务。国家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为甘肃省水土保持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如何落实中央要求、满足人民期盼,如何提升水土保持观念,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围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2],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新时代水土保持发展战略,打造好人与环境和谐发展双重功能的基础平台,以满足甘肃省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是新时代甘肃省水土保持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满足国家战略需求为目标,以提升水土保持观念为出发点,以存在问题为抓手,提出了甘肃段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战略定位、战略布局及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对策,以期为甘肃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提供服务。

1 甘肃黄河流域基本情况

1.1 水土流失概况

甘肃黄河流域位于黄土高原西部,地处甘肃中部和东部,有黄河干流、洮河、湟水、渭河、泾河、北洛河六大水系。境内黄河流域面积14.55万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2.07%,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0.71万km2。甘肃黄河流域具有水沙异源的显著特点。甘肃黄河流域是黄河主要的水源补给区,仅玛曲境内的补充水量就占黄河总水量的45%,玛曲也因此被誉为黄河母亲的“蓄水池”,有“中华水塔”和“中国第一湿地”的美称。同时,位于上中游的丘陵山地每年入黄泥沙达5.18亿t,约占黄河(陕县以上)年均泥沙量的1/3,占全省年均入黄泥沙量5.79亿t的90%左右。其中:年输沙量最大的泾河水系(主要产沙区为马莲河及蒲河流域),土壤侵蚀模数一般为8 000~10 000 t/(km2·a),年均输沙量达2.24亿t,占甘肃入黄沙量的43.2%;其次为渭河水系(产沙区为葫芦河、散渡河流域),土壤侵蚀模数一般为5 000~8 000 t/(km2·a),年输沙量为1.5亿t,占入黄泥沙量的29.0%;黄河干流段大夏河、洮河、庄浪河、祖厉河等支流的年输沙量为1.44亿t,占甘肃入黄泥沙量的27.8%。

1.1.1 甘南高原草原区

本区位于甘肃省西南部,水土保持区划属青藏高原区—若尔盖—江河源高原山地区的若尔盖高原生态维护水源涵养区,土地总面积3.43万km2,占黄河流域防治区的23.4%,包括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合作市、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4县(区),海拔超过3 000 m,地形分为东部高山峡谷和西部山原,是甘肃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之一和林、牧业商品的主要产地。气候类型为高寒湿润的高原气候,年平均气温1~6 ℃,年均≥10 ℃的活动积温400~1 450 ℃,无霜期为50~130 d,年均降水量400~900 mm,年均水面蒸发量为1 300 mm,年日照时数为2 300 h。玛曲县境内湿地面积达37.5万hm2,黄河在玛曲县境内流程达433 km,占黄河在甘肃段总流程的59%。年入境水量为137亿m3,占黄河总流量的20%,出境时水流量增加27.1亿m3达到164.1亿m3,占黄河总流量的65%,是黄河重要的水源补给区。该区天然植被较好,地表切割轻微,水土流失面积1.04万km2,年均径流模数15万~50万m3/km2,年均土壤侵蚀模数100~500 t/km2。

1.1.2 黄土丘陵沟壑区

本区地貌是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划属西北黄土高原区—甘宁青山地丘陵沟壑区的宁南陇东丘陵沟壑蓄水保土区,土地总面积7.66万km2,包括定西、兰州、临夏、天水、白银、武威等市(州)的40个县(市、区)。属陇西盆地,丘陵起伏,海拔为1 500~2 500 m。气候类型属温带半干旱气候,年均气温0~10 ℃,年均≥10 ℃的活动积温2 500~3 500 ℃,年降水量180~900 mm,干燥度1.0~5.0。水土流失形态以面蚀、沟蚀为主,水土流失面积7.02万km2,占总面积的91.6%,年均径流模数1万~5万m3/km2,年均土壤侵蚀模数2 000~8 000 t/km2,林区和黄河干流以北地区为100~2 000 t/km2,其中最严重的是散渡河流域,土壤侵蚀模数最高年可达1.5万t/km2。此区不仅是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而且是面源污染严重区域。

1.1.3 黄土高塬沟壑区

本区位于甘肃省东部,地貌类型是黄土高塬沟壑,水土保持区划属西北黄土高原区—晋陕甘高塬沟壑区,土地总面积3.46万km2,占甘肃黄河流域的23.8%。该区包括庆阳和平凉市的9个县(市),是甘肃省重要产粮区,素有“陇东粮仓”之称。受泾河水系长期侵蚀,分割成塬、梁、峁与川、沟等地貌形态,海拔为1 000~1 800 m。年平均气温7~10 ℃,年均≥10 ℃活动积温2 500~3 300 ℃,无霜期140~185 d,年平均日照时数2 100~2 600 h,年均降水量350~700 mm,降水量多集中在7—9月,干燥度1.3~2.5。植被类型是中温带落叶阔叶林,植被覆盖度30%~60%。塬面侵蚀较轻,沟蚀严重,塬边沟头溯源侵蚀强烈,沟壁泻溜、崩塌、滑坡等重力侵蚀活跃,塬面不断遭到蚕食,土壤水蚀面积3.20万km2,年均径流模数1万~10万m3/km2,年均土壤侵蚀模数5 000~9 000 t/km2,其中最严重的曲洪河流域,土壤侵蚀模数最高年可达3.8万t/km2。

1.2 水土保持成就

据2019年甘肃省水土保持年报: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28.13万km2,其中黄河流域有10.71万km2;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57万km2,其中黄河流域治理面积5.87万km2,占全省的61.34%,治理面积中梯田、条田、砂田、坝地等共258.52万hm2,水保林199.96万hm2,种草71.45万hm2,封山育林24.59万hm2,封坡育草47.36万hm2,引洪漫地2.8万hm2,治理程度达54.82%;建淤地坝1 600座,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 800多km2,可拦截泥沙3.33亿t、可淤地4 619 hm2,修通农村道路约2 300 km。根据2000—2018年甘肃省水资源公报,甘肃黄河流域6个典型水文站监测面积31.62万km2,2000—2018年(Ⅱ期)与1999年前多年(Ⅰ期)平均相比:年径流量由384.90亿m3减少到342.79亿m3,减少10.94%;年均断面总输沙量由57 605.00万t减少到14 702.60万t,减少74.48%(详见表1)。

1.3 存在问题

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在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甘肃水土保持工作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黄河上游的生态脆弱、生态环境恶化,黄河中游的水资源短缺、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等问题严重制约区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1)黄河上游甘肃段,生态脆弱,过载过牧,草原退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严重,水源涵养能力下降。黄河上游的玛曲县是黄河水源重要补给区,据2018年甘肃省水资源公报数据,玛曲县天然草原有90%左右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中度退化占退化面积的79.3%,重度退化占退化面积的29.1%;湿地面积萎缩,次生裸地形成过程加剧;玛曲县的降雨侵蚀力为三江源区最强区,草地沙化和退化将引起严重的土壤侵蚀,降低水源涵养能力。

表1 甘肃黄河流域不同时段主要支流径流输沙变化

(2)黄河中游地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治理程度低,水土流失严重,淤积江河湖库、污染河流水库水体,成为当地人民群众生活贫困、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的重要制约因素。二是治理措施标准低,占全省梯田总量约一半的老旧梯田中有1/3~1/2的地块面积、宽度、长度以及田间道路不能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田面及田间道路的提质改造。三是发展不平衡,高塬沟壑区、丘陵沟壑区治理程度较高,而其他区域如高寒草原区治理程度低,全省约50%的水土流失面积未得到治理,治理任务仍艰巨。四是植物措施质量标准低,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互补性差、对位配置程度低。林地整地工程仅考虑了拦蓄10~20年一遇3~6 h最大暴雨的能力,拦蓄的径流量不能满足林木生长发育的需求(以水定林)。同时存在重建设、轻维护等问题,整地工程没有工程维护措施,年久失修,工程拦蓄性能下降,急需采用径流聚集工程进行改造,提高以工程养植物(补水)的功能;治理目标及效果满足于控制水土流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诉求。五是淤地坝具有蓄洪排清、拦泥淤地、改善交通、增加水源、发展生产(坝地种植、水体养殖)、美化环境和降解水体污染物等多种功能,但由于建坝目标及设计功能的限制,淤地坝功能发挥不全面,水资源利用、水体养殖等功能受到严格限制,同时淤地坝拦泥、蓄水、生产、交通、防洪等功能发挥不全面,亟待提升改造。

(3)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宽松软”的现象仍然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的行为时有发生。乡村道路、小城镇建设等生产建设活动人为水土流失严重,造成塬(坡)面沟蚀严重,严重威胁周边交通、生产生活区域安全。

(4)暴洪灾害多发、频发,损失巨大。受自然条件恶劣、局部地区耕作方式不合理、生产建设项目乱挖乱弃等因素影响,河床淤积严重,2010年以来发生了“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8·12”陇南天水特大暴洪灾害、“5·10”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8·7”文县暴洪泥石流灾害、“7·18”东乡特大暴雨洪涝灾害、“6·20”天水陇南平凉特大暴洪灾害、“8·13”陇东南特大暴洪灾害等,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巨大威胁。

2 高质量发展对策

2.1 战略定位

甘肃省是我国生态建设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经济带,是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的重要区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甘肃黄河流域的治理保护,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关心的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等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2]。

2.2 指导思想

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水利部“尊重自然,注重预防,强化治理,打造绿水青山,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基础扎实、管理规范、科技引领、生态良好、百姓受益”的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依法行政,创新水土保持工作思路,以控制水土流失为基础,着重挖掘水土保持措施水土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功能,拓展水土保持措施的服务空间和领域,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甘肃建设、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3 发展对策

2.3.1 树立水土保持服务新理念,提升水土保持服务目标与功能

结合甘肃黄河流域自然生态区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求,以水土保持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国民经济建设为宗旨,在治理思路上从重大国家战略或专项规划目标中解析水土保持战略目标,与重大国家战略或专项规划目标对接提升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提供水土保持支撑;统筹上下游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加大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力度,促进生态环境、森林草原、湿地的生态保护,涵养水源,做到清水长流,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生态服务产品;与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重大社会需求对接,立足水土资源刚性需求的合理调配、高效利用,提升防治措施质量,夯实农业机械化生产条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产业化水平提升以及产业致富、绿色发展打造优质基础平台;与美丽中国、美丽甘肃、美丽城乡建设目标对接,提升生态环境美化效果,特别是城市乡村等人居区周边的绿化效果,变绿水青山为社会经济资源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3.2 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建设,促进水土流失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建设方面,按照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总目标要求,加快构建完备的水土保持法规制度体系,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各环节水土保持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管理方、建设方和第三方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细则指南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细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自主验收,以及事前、事中和事后水土保持监管责任,全面营造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水土资源的法治环境;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事后追责,全面加强对资源开发行为的水土保持管控。

在水土保持队伍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依法行政,理顺关系,靠实不同事项管理方、建设方和第三方各层次、各环节水土保持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行政能力和遥感遥测、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培训,逐步提升水土保持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的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支撑体系,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创新水土保持管理理念、方式、手段和措施,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制定鼓励、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加大水土保持投入力度;加大以奖代补政策实施力度,提高水土保持措施与当地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的贴近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多目标、多功能的优势,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融入产业化发展的需求之中,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与资源开发工作。

2.3.3 生态保护与生态旅游相结合,净化国土空间、保障优质水源

应以三江源、祁连山、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等为重点,严格管控、坚决遏制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在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湿地保护区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保护森林草原植被,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为中下游地区提供更多生态产品;加快传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行禁牧休牧轮牧、以草定畜等制度,推广以草定畜、轮封轮牧,防治草场(土地)退化,促进草场建设,加大草原综合治理和重点区段沙漠化防治力度,提升水源涵养能力,防治土壤侵蚀;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实施要与牧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紧密结合,为牧区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改善基础条件;同时加大对生态文化旅游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牧区经济发展、生态与经济深度契合,实现生态修复和建设可持续发展。

2.3.4 治理开发与提质改造相结合,多方位开发水保措施功能效益

甘肃中部、东部的山地丘陵沟壑区和高塬沟壑区,水土流失严重,其主体功能是蓄水保土。在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建设方面,应以流域为单元,加大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力度,对位配置水土保持措施,大力实施径流调控工程,建设高标准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和生态经济开发体系,建设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和谐共赢的发展环境;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提升工程措施生态化、植物措施园林化、治理成果景观化、人居环境清洁化水平,加大乡村振兴型、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力度,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平台;大幅度提升梯田及其配套措施的质量标准,为农业机械化、产业化、现代化提供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开展淤地坝及其配套工程的提质改造工作,拓展其养殖、补充水源、坝地生产、生态旅游等生产、服务功能,满足或缓解水资源紧缺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生态用水需求,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按照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求,主要抓好水土保持措施提升(标)改造、措施维护和人为水土流失的监管等工作。

(1)大力开展高标准梯田及老旧梯田提质增效工作,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支撑。为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需求,高标准建设梯田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为满足农业机械化要求,高标准梯田田面宽度应>15 m(黄土区)或10 m(土石山区),田面长应>100 m,田间道路宽度应>3.5 m,并具备完备的道路防护措施等配套设施。

(2)提升淤地坝服务目标与功能,助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全面发展。开展淤地坝建管机制试点,创新探索淤地坝坝长制;积极推进高标准淤地坝建设,推进淤地坝提质增效、功能转变研究,大力开展淤地坝功能提升改造工程,增加其蓄水用水功能,增加坝地整治、上坝道路、周边环境绿化等工程的投资(维护)资金,充分发挥淤地坝应有功效;编制淤地坝结构与功能改造技术方案和多功能利用方案,指导淤地坝功能开发利用工作。

(3)对位配置,以水定林,开展低幼林维护及提质改造工作。按照营林地自然生态资源的数量,配置适生树种,并在坡面造林区域,采用径流聚集工程整地,利用上部坡面径流补充下部林地土壤蓄水,满足林木需水要求,提高人工林草质量和人居环境区生态景观效果。

(4)严格管控生产建设项目,特别是加大对农村道路、居民点、小城镇建设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管力度,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备案制)。重点做好工程建设区造林与生物渠系结合、径流排导与蓄渗设施结合,促进降雨径流就近(地)拦蓄、就近(地)入渗,蓄渗与林木生态用水配套,严防径流冲刷坡(塬)面,防治新的水土流失危害,为地方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5)在生态修复区以自然恢复为主,减少人为干扰;对污染严重的支流,提高水土流失防御标准,建设高标准水土流失防御体系,严防水土流失带来的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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