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渝蓉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重庆 400700)
肺癌是临床上较为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该病具有致死率高的特点。相关的调查数据显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人数约为肺癌患者总人数的80%[1]。由于早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并无典型的临床症状,因此在其前往医院就医时其病情通常已经处于晚期。临床实践证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5 年生存率仅为2%。本文主要是探讨用洛铂联合紫杉醇对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化疗的临床效果。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2018 年12 月至2019 年12 月期间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收治的56 例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按照随机数表法将这56例患者分为参照组(n=28)和试验组(n=28)。在参照组患者中,有男19 例,女9 例;其年龄为61 ~77 岁,平均年龄为(69.22±5.45)岁;其中,肿瘤分期为Ⅲa 期的患者有13 例,为Ⅲb 期的患者有8 例,为Ⅳ期的患者有7 例。在试验组患者中,有男17 例,女11 例;其年龄为61 ~78 岁,平均年龄为(69.25±5.49)岁;其中,肿瘤分期为Ⅲa 期的患者有14 例,为Ⅲb 期的患者有9 例,为Ⅳ期的患者有5 例。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相比,P >0.05,具有可比性。
对两组患者均进行防过敏、防呕吐、纠正骨髓抑制等常规治疗。在此基础上,为参照组患者使用紫杉醇联合顺铂进行化疗。紫杉醇(生产企业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10980170 ;规格为5 ml/30 mg)的用法是:化疗的第1 ~12 d,将135 mg/m2的紫杉醇加入到500 ml 浓度为5%的葡萄糖注射液中,对患者进行静脉滴注。进行静脉滴注的时间>3 h[2]。顺铂(生产企业为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