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侨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河北石家庄 050000
JJG986-2004《木材含水率测量仪检定规程》。
温度:(5-35)℃;相对湿度:小于85%RH。
用高准确度天平测量出样品标准含水率。
木材含水率测量仪,测量含水率范围6%-28%。1.0级仪器示值最大误差±1.0%;2.0级仪器示值最大误差±2.0%;5.0级仪器示值最大误差±5.0%。
测出木样标准含水率的当日测量木材含水率测量仪,测量结果与标准含水率之差即为木材含水率测量仪的示值误差[1-3]。
在符合上述条件下的测量结果,一般可直接使用本不确定度的评定结果。

式中:Sh——被检定测量仪示值误差;
Wh——测量仪测量结果;
Wr——木样的标准含水率。
输入量Wh的不确定度来源,主要是木材含水率测量仪的测量重复性,可采用A类方法进行评定。按贝塞尔公式计算:

用一台木材含水率测量仪对同一标准木块重复测量10次,得到一组数据。平均值为16.44%,标准偏差s=0.0699。则有:

木样的标准含水率Wr的不确定度主要来源于天平称重示值误差引起的不确定度,残留水份引起的不确定度,木样含水率的稳定性,木样含水率的均匀性。根据JJG986-2004《木材含水率测量仪计量检定规程》,木材含水率由下式计算:

式中:Wr——木样的标准含水率;
W1——木样的干重;
W2——木样平衡后的湿重。
按照公式(3),根据试样的含水率均匀性和稳定性数据,可确定试样定值的不确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