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对个人劳动供给的非线性影响:部门市场化程度差异视角

2021-05-06 07:55:32吴传琦
南方经济 2021年4期

吴传琦 张 琪

一、问题提出

当前,我国步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得到长足发展,市场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各类行业部门经济迅速发展(1)党的十四大正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这是中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第一份文件,对于形成生产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的机制,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然而,不同部门、行业或职业的市场化程度和发展阶段不尽相同,市场化程度差异导致了各类行业部门的经济发展异质性。经济高质量发展时期,经济转型发展不可避免,劳动供给结构性短缺问题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并存,不同行业职业的劳动供给和就业状况不同,劳动供给形态和情形同样有所差异,保持合理的劳动供给水平对于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工资作为劳动力市场中的杠杆,对劳动供给自然起着调节作用,这种调节作用也体现到市场化程度不一的各个部门当中。因此,在不同部门市场化程度差异背景之下,工资和劳动供给存在着怎样的非线性关系?这种非线性关系在不同部门行业当中是否存在异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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