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环境规制与产业结构升级对绿色发展的影响

2021-05-06 08:57张一萱
新西部 2021年3期
关键词:黄河流域规制产业结构

黄河流域作为我国宝贵的生态屏障和资源能源富集区,其生态环境破坏和较低层次产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流域的高質量绿色发展,环境规制和产业结构升级会影响绿色发展水平,应通过优化流域产业结构和制定适度环境规制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引言

黄河流域孕育璀璨的华夏文明,流域横贯我国东中西部,自然资源充沛,经济贡献突出,更是重要的生态屏障与能源化工基地。黄河流域主体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长期面临旱涝灾害频发、水土流失严重、生态承载力薄弱的严峻形势。长期一味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短视发展模式,造成了黄河流域水资源开发过度、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各地治污力度不足的环境现状。黄河流域众多地区的经济增长,大多是以过度耗费自然资源和损害生态环境为代价取得的。资源环境的诸多弊病已严重制约黄河流域经济社会的绿色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甘肃地区的荒漠化,陕西、山西两省煤炭生产基地的环境污染,内蒙古西部的大气污染,河南、山东的水污染等问题愈加严重,环境承载力愈加脆弱。2019年,黄河流域多条支流水系的水质等级极低,流域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生态环境问题阻碍黄河流域各省区经济绿色转型的实现,也影响我国整体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黄河流域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流域”,对于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和推动加快“一带一路”的建设都起到关键作用。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总量迅猛增长,但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这种牺牲生态环境所换取的发展是低质的、不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理念中的绿色发展对新时期的经济增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就是兼顾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切黄河流域的发展,2019年秋季多次实地考察,亲自布局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纳入我国新的重大发展战略,加之高质量发展中的绿色发展也已跃居国家战略高度,值此历史机遇,提升流域绿色发展水平具有深远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学术界聚焦于黄河流域绿色发展的研究也日趋丰富:姜长云等(2019)指出黄河流域自身欠缺发展,是产业升级滞后和绿色发展滞后的根源,若要实现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就必须发挥流域竞争优势和地区特色,遵循环境优先的原则,建立起现代产业体系结构。苟兴朝和张斌儒(2020)测度了黄河流域乡村绿色发展水平和空间差异性,指出2008-2017年流域内乡村绿色发展呈现先降低后升高趋势。俞树毅和田彦平(2020)采用SBM模型分类测度了黄河上游城市的绿色发展效率,并指出上游城市实现绿色发展的途径在于培育绿色产业、完善基建设施和健全绿色发展体制。

生态环境问题阻碍黄河流域各省区经济绿色转型的实现,也影响我国整体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为绿色经济提供长效驱动力,环境规制作为一项调控污染与能耗的重要手段,从制度层面在治理黄河流域环境污染,促进绿色发展水平提升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当前黄河流域正面临着传统产业升级转型难度大、步伐慢等由于缺乏内生动力而引致的问题,产业结构升级则有助于促进黄河流域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是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充分发挥二者良性协调互动作用,将有助于早日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

环境规制和产业结构升级影响绿色发展的作用机理

(一)既有关于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水平影响的研究主要聚焦于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或绿色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蔡乌赶和周小亮(2017)通过测度30个省区的数据,研究指出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动具有双重作用。黄庆华等(2018)通过测度中国2003-2015年工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分析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的影响效应。

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发展水平的作用路径主要为以下两种。第一是投资挤出效应,对应“遵循成本假说”,原本能够投入于其他种类投资项目的资源,会被环保投资所挤占。环境规制迫使污染密集型企业提高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生产企业为达到环保标准,被迫增加对污染治理的投资,客观上提升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不利于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第二是创新补偿效应,作为“波特假说”的核心,创新补偿效应体现为生产企业在环境规制约束下,为弥补增加的环保支出成本,不断加强创新以获取超额利润,检验环境规制所引致的创新补偿效应是否能弥补治污成本,通过绿色技术创新,从而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二)多数研究支持产业结构升级有助于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赵领娣等(2016)认为产业结构升级作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动能转换、削减污染排放的重要源动力,能有效促进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协调发展。王艳和苏怡(2020)基于超效率DEA模型,研究指出优化产业结构能够提高节能减排效率,有利于绿色发展水平提升。

产业结构升级影响绿色发展水平的作用路径主要体现为资源要素配置效应和技术效率提升效应。黄河流域当前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即为由产业结构升级所带来的生产率提升,显著表现“结构性减速”的关键原因就是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变动。绿色发展水平兼顾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协同发展,追求资源要素的配置逐渐趋于合理化,同时也要求产业结构的调整向环境友好型方向转变。污染物的排放量取决于投入与产出要素、生产规模与效率以及创新水平等因素,因而绿色发展水平在不同的经济发展周期会受到产业结构特征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能从根源上改善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三)环境规制一定程度上对地方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产生影响,适度的环境规制政策通过激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企业在进行创新技术时会产生“创造性破坏”效应,进而通过改变产业结构对绿色发展水平产生影响,同时资源与环境可视为一种特殊的生产投入要素,在环境规制的作用下,资源环境要素会流向高效率产业及行业,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环境规制主要借助企业筛选、社会需求、国际贸易传导和创新补偿等方式对产业结构升级发挥调节作用,二者在此内在关联下协同对绿色发展水平产生影响。

提升黄河流域绿色发展水平的对策建议

基于自然与社会多种因素,黄河流域的产业结构层次、环境规制和绿色发展水平仍有提升空间,政策制定部门应放眼长远、因地制宜地制定黄河流域各省区的绿色经济发展政策,不可照搬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地区的发展经验,应开拓属于黄河流域发展的思路和模式。发挥区域间正向带动作用,结合能源禀赋、人力资本和经济发展现状等条件,宏观把控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层次和环境规制水平。

(一)注重黄河流域上中下游的绿色经济差异化发展,积极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黄河流域上游和中游大多数地区的产业发展仍依赖于资源能源,为避免陷入“资源陷阱”,产业结构应进一步优化调整,降低对资源型产业的依赖,加快向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过渡。黄河上游地区应摒弃现有的粗放型发展方式,运用科学技术提高生产水平,提高利润;工业生产从资源开发,过渡为资源深加工,延长产业链;优化上游地区的基建设施条件;加大退耕还林等植被恢复力度,防止水土流失加剧。此外,由于黄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密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遍布,因此在追求绿色发展的过程中,应避免大规模的开发,杜绝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惟一目标。要从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角度出发,保护物种多样性,谨防生态环境破坏加剧。黄河中游作为中东部地区重要的生态保护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在提升流域中游绿色发展水平的过程中,有必要综合衡量环境污染治理、资源适度开发和经济社会进步;中游地带各类矿产资源充沛、旅游资源颇丰,可以充分依托资源禀赋条件发挥比较优势,在当地发展与优势资源相匹配的特色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等。黄河下游作为黄河流域经济总体最发达的区域,劳动力资源充沛、交通地理位置优良,拥有较高的经济运行效率,属于全流域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和转型潜力最大的区域,但长期以来受制于黄河“地上悬河”的威胁和断流频繁高发,流域下游地区的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受到了一定制约。因此要注重资源型城市的绿色转型,拓宽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并且加强黄河三角洲的建设,合理优化调整流域内各城市的产业结构,在积极推动沿海石油化工和海洋化工的同时,加强与之匹配的第三产业的配套布局与升级。

(二)注重绿色技术研发的创新驱动,优化资源配置,并避免出现产业空心化问题。黄河流域各省区的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进行产业升级政策的战略性制定,在工业服务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基于产业链的延伸,要充分考虑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跃迁的具体困难,采用健康可持续的手段扶持第三产业发展,关注第二、三产业的有效衔接,不可孤立发展第三产业。基于此要着力推动在现有农业、工业基础上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又要引入和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发展,培育绿色经济增长点。技术创新对绿色发展水平的提升效果显著,企业在增加研发投入的同时,会综合考虑企业发展现状、环境成本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当前流域整体的科学技术创新能力较弱,要鼓励推进“产学研”合作,健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和专利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鼓励对环保节能装备的研制,强化企业自主研发的能力,正确引领科技投入方向。在黄河流域乃至全国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发展的过程中,注重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效率的制度创新,增加人力资本的积累,为新兴产业的发展奠定制度、资金和人才基础。这一类“可持续发展资源”的集聚,也能为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升级提供长足动力。

(三)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的环境规制有助于全面提升黄河流域绿色发展水平。目前流域内大多数地区的环境规制与中国其他地区,尤其是长江流域相比仍存在较大的改良空间,因此适度进行政府干预,合理制定差异化的环境规制政策,形成有序的环境管理局面,并加大对污染严重地区的厂商处罚力度,才能快速扭转现有粗放式利用资源的现状,优化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發展水平的提升。并基于资源与生态环境具有的公共性和外部性特征,流域内各区域应加强区域环境合作治理,通力解决跨界资源环境问题,强化环境规制政策的协调一致性,逐步缩小区域绿色发展水平的差距。因此黄河流域各省区应基于各区域特点,制定出合理的环境规制政策,充分发挥创新补偿效应,将环境绩效指标真实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激励地方政府协调处理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

参考文献

[1]姜长云,盛朝迅,张义博.黄河流域产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研究[J].学术界,2019(11):68-82.

[2]苟兴朝,张斌儒.黄河流域乡村绿色发展:水平测度、区域差异及空间相关性[J].宁夏社会科学,2020(04):57-66.

[3]俞树毅,田彦平.黄河上游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效率测度及对策研究——基于超效率SBM模型[J].青海民族研究,2020,31(03):44-52.

[4]蔡乌赶,周小亮.中国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双重效应[J].经济学家,2017(09):27-35.

[5]黄庆华,胡江峰,陈习定.环境规制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两难还是双赢[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8,28(11):140-149.

[6]赵领娣,张磊,徐乐,胡明照.人力资本、产业结构调整与绿色发展效率的作用机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6,26(11):106-114.

[7]王艳,苏怡.绿色发展视角下中国节能减排效率的影响因素——基于超效率DEA和Tobit模型的实证研究[J].管理评论,2020,32(10):59-71.

作者简介

张一萱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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