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 张 涵 李春玲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收入差距逐步加大和住房供应市场化,以经济状况为标尺的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现象逐渐显现。鉴于西方国家的先前经验,贫富差距所引起的居住分异可能引起社会隔离、动荡等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外学者们在“花园城市”、新城理论、“邻里单位”及新城市主义等理念中倡导不同收入阶层居民混合居住的方式(Mixed-income housing)以促进社会融合,我国学者普遍认为混居是改善居住分异、促进社会公平的有效对策。目前,多数研究基于低收入者视角对混居社区空间进行规划与分配,体现其公平性,但忽略了市场主导的效率要求。公共空间作为重要的公共资源,在混居社区中如何兼具效率与公平需进一步思考。
效率是指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要,包括3个层面:①纯经济层面上的投入产出效率;②帕累托效率,即让社会成员总体受益增加,且无人受到损失;③社会整体效率,指包括经济、政治、文化、伦理等在内的系统整体功能和效能。公平则是指按照某种社会所确认的标准、政策、法律、原则等同等地待人处事的态度和方式,包括2个方面:①侧重制度规则的机会公平;②侧重资源配置的分配公平。由此可见,无论是效率还是公平均具有多重含义,效率与公平间的多种组合关系为实现效率与公平在混居社区中的统一提供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