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亚东,张应良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重庆400715)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全国农村工作重心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中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前提与物质基础,而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动力和制度保障[1],二者时空交错、相辅相成。在此背景下,探讨如何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并挖掘有效衔接的内容和制度安排,具有很强的现实价值和政策意义①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同时,今年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二者的有效衔接不仅有助于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有助于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和城乡深度融合[2]。顺利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除了需要明确的理论支撑外,还需要有效的制度供给。现有研究中,关于二者有效衔接的理论讨论较为丰富,而关于二者有效衔接的制度供给讨论较为缺乏。农村“三变”改革②农村“三变”改革的制度安排引起国家高层的关注,2017 年、2018 年和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鼓励地方开展和推动农村“三变”改革。作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和农村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制度供给[3],能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而现有研究鲜有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