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晓宇 薛可莹 宋宣江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随着乡村地区(Rural areas)智能手机互联网应用的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互联网服务乡村的能力不断增强,数字乡村发展出现了相对典型的现象。
2019年《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提出持续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数字乡村经济向好发展,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1]。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观点[2]。
印度推动的eNAM(国家农业市场在线)项目、“kissan Call”服务中心项目等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和贸易便利性[3]。巴西的“数字领土”项目,旨在促进乡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4]。东南亚、非洲等地区的研究学者在数字乡村比较研究中显示,既有信息基础设施的差异[5]、也有居民禀赋的差异[6]。
美国2013年GHTC(Global Humanitarian Technology Conference)会议中乡村地区医疗案例对“众包”、专业人员转录等不同方式做了市场经济性的对比。2002年日本地区议员通过“在线居民”为地区选取服务。
因而,不同数字乡村发展的情况均有各自实践的特征,为新疆案例的分析提供了参照。
1.1.1 数字乡村在“村治”中的实践
马丽[7]认为,数字乡村的发展有利于实现乡村治理由政府单一管控走向多元共治。胡卫卫[8]认为,互联网导致了信息的传播去中心化、话语权公共性拓展。诸靖文[9]从“技术治理”的角度认为,数字乡村建设和应用人才培养利于行政效率提升。李利文[10]以利益冲突显著的城中村作为案例,认为各相关部门的利益不一致影响了数字监管作用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