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俞慧友

41.58万元!
这是湖南袁创超级稻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袁创公司)收到的一笔侵权赔偿款。
两年多前,袁创公司发现,自己在福建省三明市委托他人制种的超级稻品种遭侵权盗用了。
在赔偿与责任“掰扯不清”的情况下,袁创公司一纸讼书,将涉侵权的福建天力种业有限公司和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被告不服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调解……终在一年多时间后,以赔偿金和一审诉讼费共计41.58万元,结束了官司。
“这是我们第一次起诉侵权。”袁创公司董事长杨雅生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语气颇为无奈,原因也很辛酸:实在不堪各种“花式”侵权、各种曲折维权。
“打好种业翻身仗必须依靠科技创新。要增强科技创新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就势在必行!”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化集团董事长宁高宁说,“必须在法律制度层面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违法侵权的执法力度,营造鼓励创新和公平竞争的环境,才能彻底改善我国种业创新和发展生态,推动行业繁荣。”
宁高宁的话,说到了诸多致力于原始创新的育种家心坎儿里。
“模仿式创新、修饰性育种如果一直被保护,大家的原始创新积极性都会受挫。”杂交水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邓启云说。
“从2011年到2019年,不完全统计,我们投入到品种选育方面的科研经费达14亿元左右。截至目前,研发出了隆两优等一系列优质高产抗病的杂交水稻新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