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模式的入股运营与绩效

2021-05-24 19:03鲁武霞
高教探索 2021年4期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股份制高职

鲁武霞

摘 要:高职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模式是高职院校主导的学校公有资本与企业非公有资本交叉融合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它根据不同性质资本的产权结构形成股份制下的“1+N”跨界治理体系,从成本收益出发考察教育投资的合理回报问题,厘清入股运营的目标、任务与绩效。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运营的目标是保障公有和非公有资本的股东权益,围绕“学”之轴心展开“学、产、研”集成共享,促进“1+N”共生体生态平衡。运营任务是促进“多元主体育人体系、N个体自组织网络系统、学产研协同合作系统”的有序有效运行,以及促进“制度→执行→治理”的系统性达成。运营绩效主要体现在“学、产、研”三方面的边际收益递增,以及“1+1+1>3”的协同效应。

关键词:高职;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股份制;运营绩效

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产教融合的有效途径。高职“双高计划”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创新产教融合运行模式、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双高计划”建设中提出构建产教融合实践平台的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模式,并进行了积极的实践探索。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模式即高职院校主导的学校公有资本与企业非公有资本交叉融合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它是校企多元主体通过股份制运营治理的共生合作形态。本研究从共享工厂不同性质资本的产权结构与入股运营入手,针对跨界治理中资产权益与运营成效问题,结合近几年混合所有制办学案例启示,运用教育投资成本收益视角分析共享工厂入股运营的目标、任务与绩效,探寻从企业用户角度激发企业意愿的有效对策,为破解“校热企冷”的困境提供思路。

一、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模式的入股运营

高职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模式是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在集成化实践教学平台上交叉融合的“1+N”校企多元合作办学模式,其中“1”代表学校或“学”,“N”代表若干企业(科研院所)或“产、研”。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触及产权结构或股权结构问题,共享工厂模式与体制创新的结合,要求根据不同性质资本产权结构实施入股运营,形成股份制下的“1+N”跨界治理体系。

(一)不同性质资本的产权结构

混合所有制在宏观上指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微观上指产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由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私有民营资本或境外资本等)构成[1],不同性质资本交叉融合的“异质产权多元化”[2]。产权属法律范畴概念,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及财产形式的法权关系[3],产权制度的激励带来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共享工厂的混合所有制办学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并在产权结构上对公有和非公有资产进行平等保护,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以所有者身份深层次参与办学。产权制度的突破主要涉及产权开放、产权界定和权利平等保护三个核心问题,研究发现,共享工厂产权开放基本不成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理精神,且有政府的鼓励发展政策,而对公有和非公有资本进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估值和产权定价方面尊重市场规则)及权利平等保护则是突破的难点。近几年高职院校已有不同程度的探索,如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形成“办学资产产权化、治理结构现代化、办学效益共享化”的混合所有制“山海模式”,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通过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形成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参股不控股的“山牧模式”,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以“产权股份化、运作企业化”形成公办股份制高职院校的“海职模式”。[4]探索发现,混合所有制办学要用足用活编制(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财政(财资〔2015〕90号)、工商(有三种类型法人登记注册及变更)等政策,可以享受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国办发〔2015〕42号),以及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国发〔2014〕60号)等众多政策优惠,释放政策红利。

实践表明,不同资本若产权明晰,则对社会资本的资产评估较容易,公有资本的评估及估价难度较大,焦点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国家政策导向(红线)。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利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应当严格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关键。共享工厂保持学校产权为主體、企业产权为补充的基本构成,其中的学校公有资本不属于“对外”投资性质,但问题是产权涉及的国有资产如何核算?有形资产易于明晰和界定,无形资产没有明确的价值表现形式,资产评估如何约定其价值和产权构成?借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山市南区政府合办电梯产业学院(电梯专业植入产业园区)[5]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对金义网络经济学院[6]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路,共享工厂可以优先考虑将办学资质、声誉、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纳入投资范围(把握无形资产合理作价,不触碰政策红线)。其次,考虑实物和货币形式等国有资产在保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以使用权出租、出借的方式纳入投资,并以企业化运作模式、教学型公司管理机制进行资产运营。

(二)不同性质资本的入股运营

经济学研究认为,混合所有制中的资本权力,即产权的主要实现形式是股份制,在所有制层面是完善产权制度问题,在经营形式层面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问题。[7]共享工厂的本质属性是从事教育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性组织,但它的资本主体由企业营利性质的社会资本和学校非营利性质的国有资本混合构成,这里存在社会资本“逐利性”与教育事业组织“公益性”之间的矛盾,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本身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问题,解决不好则影响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研究发现,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政策是“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对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行为及其收益实现有效监管”,可见,学校公有资本的公益性与产权、股权其实没有冲突,国有资产可以通过出租、出借等方式实现收益,企业逐利性与学校公益性矛盾可以通过资产入股运营来协调解决。准确地讲,共享工厂入股运营介于营利与非营利之间,具有“混合”特点,在运营性质上介于公益性与营利性之间,采取购买支出原则;在运营管理方式上介于学校管理与企业管理之间,参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委托管理;在运营机制上介于行政与市场之间,进行准市场化运营,建立股权进退变更机制等。

股权结构是入股运营的基础,学校与企业主要根据投资结构和共享工厂发展实际需要约定股权占比。高职院校对此已有探索,如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与通达国际公司合资共建航海学院,股权结构为“学校51%+企业49%”;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与三家企业合资成立“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学校25%+社会资本75%”[8];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与电梯企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合资共建电梯学院,股权结构为“学校30%+企业60%+特检院10%”[9];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通过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与境内外企业合作成立6个合资公司,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分别占10%~40%的股份(参股不控股)[10];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与新加坡企业合资共建校企共同体“中新国际海事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学校34%+新加坡海员联合会33%+新加坡森海海事服务公司33%”(不存在控股方)。[11]混合所有制并没有理想的股权结构,学校主导构建的共享工厂可以分步骤、分阶段动态调整股权结构,即根据不同运行阶段考虑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建设初期学校可超过50%的控股权,以规避决策风险)或相对控股(中后期学校可低于50%的控股权),根据不同资本运作需要,采用动态性股权变更机制,成熟期可以借助企业市场化优势进行股权融资发展。

(三)股份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

治理结构源于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带来的代理关系问题,通常指合理股权结构下的股东会、董(监)事会、经营班子等组织机构设置与权力关系[12],通过恰当的治理结构可以消除公有和非公有资本平等权益保护的担忧。从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等地的实践探索看,高职混合所有制办学跨界治理困境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机构不健全及主体责任不明确,带来身份认可与理念冲突,以及独立特区与母体关系不顺[13];(2)产权归属与流转缺乏制度保障[14],企业的短期收益难兑现,成本回收周期太长,中途退出担心资产流失[15];(3)学校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约而担心资产流失[16],不敢按市场价格服务收费和收益分配[17];(4)参照现代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制度难以落实,共同治理的过程中校内管理体制的行政化思维习惯和行政干预过多[18];(5)难以有统一的财务预决算、人事聘用、資产采购、绩效管理等制度安排[19][20];(6)缺乏成本约束机制和绩效目标评价标准,难以全面评价办学效益。[21]针对上述困境,共享工厂要充分运用公司治理理论搭建股份制下的治理结构关系框架,依据“1+N”的不同利益偏好配置责权利,在约定股权结构的背景下维护公有和非公有资本的平等权益。

共享工厂治理结构关键要对合作主体的数量和质量、组织方式或合作形式进行恰当选择,学校要善于从成本收益视角做好“N”合作企业的筛选。从企业直接成本投入、学生相对生产率、企业指导师傅数量和指导时间占比等指标考虑去选择合作企业,对生产导向型企业(视学生为廉价劳动力倾向)和投资导向型企业(视学生为人力资本储备倾向,利于技能成长)有所区分,从成本收益视角研判企业参与合作的实际影响因素。共享工厂“1+N”之间的契约合作,一方面,要通过章程体现跨界治理结构。章程要体现出权力结构、责任边界、利益结构及其关系,体现出共同治理的权力分化与双向运行(制衡)。另一方面,通过制度生成跨界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理论认为,治理结构是所有者对经营者和绩效进行控制的整套制度安排,包括如何配置、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评价董事会与经理人,以及如何设计、实施激励机制等。[22][23]共享工厂制度安排至少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产权制度和不同资本的平等保护制度;(2)多元化股权结构制度,包括应急和临时接管预案等关键环节;(3)股东会和董(监)事会制度,体现分散决策下的治理透明度;(4)职业经理人制度,包括总经理组阁运营管理团队;(5)教学指导委员会重要决策经学校党委审定制度(参照教育部有关现代学徒制的文件要求)。此外,还要考虑治理结构的开放性。共享工厂生命周期内的治理结构不是按原有预设固定不变的,资源与经费配置方式会随市场发生动态改变,产权、股权结构改变亦会带动治理结构改变。

二、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模式的运营目标

共享工厂入股运营的主要目标是从教育投资成本收益出发,通过跨界治理保障公有和非公有资本的股东权益,围绕实践教育教学轴心效能展开“学、产、研”集成共享,确保教育投资的合理回报,促进“1+N”共生体的生态平衡发展。

(一)教育投资的成本收益及其回报

学校主导的混合所有制办学初衷是破解企业参与性不足的问题,共享工厂治理者要善于站在企业用户角度分析积极性不高的深层缘由与内因。研究发现,从教育投资角度看待企业参与办学,企业容易克服短期机会主义倾向,注重人力资本投资和技术投资的未来长期收益。从教育投资角度判断其是否有价值的标准就是收益是否大于成本。首先,企业参与办学的过程中,作为企业资源耗费的“成本”,分直接参与成本(直接服务学生的实习实训成本,包括支付学生的工资和保险费、实训教师的工资福利、设备耗材购置费等)和间接参与成本(发生的服务辅助费用),“收益”按来源亦分直接参与收益(学生实习实训的生产价值和节省的劳动力招聘费用、新员工培训费用等)和间接参与收益(生产中减少的废次品率以及企业知名度、政府寻租收益等)[24],毋庸置疑,企业参与共享工厂办学是基于成本收益考量后的决策行为。其次,站在人力资本投资角度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可以发现企业参与办学的决策模型及行为特征,校企合作失灵和企业参与不足的原因是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全性与正外部效应(收益无法完全内部化),以及合作项目的不确定性(学生就业不确定、培养质量不确定、合作学校不确定等),这些不确定性加上信息不对称,常常导致机会主义倾向。[25]实证研究发现,人力资本专用性、顶岗实习学生流失率直接影响企业参与的深入程度,企业对专用性人力资源要求越高,越倾向深层次合作(中小企业影响更大),顶岗实习学生流失率越高,越倾向浅层次合作[26],那么站在企业角度,参与共享工厂办学就存在基于成本收益核算的人力资本投资供求模型。第三,合作企业对共享工厂人力资本投资有短期效率与长期效率之分。经济学对人力资本投资分即期效率和长期效率,前者用短期(一般以月、季、年为单位)投资的“边际收益>或=或<边际成本”衡量(相等时即达到收益最大化的均衡点),后者用长期(一般以2年以上为单位)投资衡量。[27]研究发现,共享工厂合作企业针对学生培养的投资是对人力资本就业预培训,属收益内隐、效率滞后的长期投资;通过共享工厂对员工和社会劳动力培训是就业后再培训,属时效性强的即期投资,投资支出可以直接转化为劳动生产率。这说明学校要在共享工厂积极实施现代学徒制等项目,并朝人力资本专用性强、顶岗实习学生留任率高的方向努力,企业在共享工厂可以不受流失率风险局限,而独享人力资源带来的未来收益,具有人力资本总投资的净收益优势,自然愿意承担投资成本,且参与积极。

(二)公有和非公有资本的权益与效能

在股份制公司治理体系中,共享工厂运营的根本目标是确保公有和非公有资本的治理决策与利益分配等股东权益平等,以及不同资本运作对人才培养的贡献与效能。不同性质资本的治理决策“权”可以通过治理结构与制度体系来设计和实现,“益”的保障则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它涉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问题,同时与“效能”交叉融合,包含可测算的显性量化内容和难以测算的隐性质性内容。结合公办高职的实践探索及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初衷,学校公有资本角度的运营目标是在既有办学基础上对社会资本进行高效重组,通过社会资本“鲶鱼效应”激活公有资本的生存、生长能力,放大公有资本的办学效能;社会资本角度的目标是通过投资教育产品服务最大限度获得企业人力资本、技术资本、社会形象等直接、间接收益,释放资本效能。从这些目标出发,共享工厂治理者要考虑以下几点:首先,兼顾教育公益性和资本逐利性的矛盾统一,建立“产权结构多元化、治理结构契约化、利益结构股份化、运作方式准市场化”的运营格局,开通产权、股权“建立→运营→转让”通道,形成产权开放流转(确定如何计价、学校收购还是解散及清算方式等)与资本进退机制,激活运营效能。资本的不同属性使其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受限程度有所差异,但改变不了资本的逐利本性。公有资本的逐利性在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提高资源对人才培养的贡献度;非公有资本的逐利性在于确保企业社会资本产权归属的前提下,提高人力资本投资净收益。其次,对待共享工厂混合资本的运作经营,既要从混合性、共享性要求出发,多视角、多立场把握运营目标,又要通过成本收益核算显示“工厂”运营效益。再次,尊重资本逐利性时不宜过分放大企业利益,避免走进利益死胡同。有学者对浙江和上海109家企业访谈发现,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实习短期内总体处于盈利状态[28],因此,共享工厂运营资本的权益效能要突出公益本质、合理约定股份,淡化货币化收益分红。最后,共享工厂不同资本的权益“共享”有边界、有重叠,但不宜过于划清利益边界。真正长效的运营合作是权益之间交叉融合,对边界进行轮廓清晰的模糊化技术处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共享工厂共生体运营合作的最高境界。

(三)学、产、研的集成共享目标与效能

在共享工厂“以学为体,产研为用”的功能格局中,“1+N”入股运营的重要目标是围绕实践教育教学需要,落实以“学”为轴心的学、产、研集成共享、协同合作、共生发展,确保教育投资的合理回报。从高职院校主导的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实践探索看,对学、产、研不同要素和资源进行“集成”容易,“共享”则难,“共生”更难,核心问题是学、产、研内在供求依赖程度低,外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复杂,成本收益核算难以获得自身需要的净收益。在跨界治理层面,主要原因在于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明确,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以及协调不到位。共享工厂治理要克服这些障碍,善于从股东权益角度协调学、产、研各方的实际需求、目标效能,推动共享工厂内部供应链和价值链治理。首先,在协调学、产、研各方“实际需求”方面,研判各方的潜在需求,并促进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进而协调彼此的供求依赖关系。例如,企业在缺乏低成本竞争优势和人力资本存量不足的压力下,对人才和技术有巨大的潜在需求,能否通过共享工厂平台将其转化为对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的有效需要,通过成本收益核算与教育投资回报转化为对办学资源的供应依赖,从而在供应链上展开有序的自组织运营。其次,在学、产、研供求问题或障碍方面,研判供求过程中各方提出的具体问题、问题性质及其关键制约因素,协调彼此的价值、认识和合作行动。例如,学生顶岗实习时间越长,越能促进生产率提高,企业获得更多净收益,但学生过长时间重复同样的动作技能即成为简单劳动力,能否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职业或岗位的技能养成规律及周期,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分类设置和灵活规定。再次,在学产研各方“目标效能”方面,研判各方业绩偏好、业绩目标及关键控制点,针对彼此业绩的交叉点推进“集成、共享、共生”。例如,处于业绩上升期的企业迫切需要与学校合作(降低成本)解决劳动力和技术瓶颈,学校能否运用企业技术技能标准、研发项目、师傅等合作解决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双导师、就业等具体问题,提高人力资本专用性与顶岗实习留任率,形成相对稳定的学、产、研供求依赖关系。最后,中小企业实际上没有能力向学校提供精准的行业人才预测,共享工厂运营要善于运用行业优势和力量,解决技术技能标准、人才与技术供求预测等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问题。

三、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模式的运营任务

共享工厂遵循跨界合作组织对主体关系与制度联结的治理要求,围绕股东权益目标形成系统性运营任务框架:一是主体关系层面促进“1+N+3”系统性运营(“1”代表1个多元主体育人体系,“N”代表N个体的自组织网络运营系统,“3”代表学、产、研3方协同合作系统),二是制度联结层面促进“制度→执行→治理”的系统性达成。通过两个层面任务的交叉融合,促进共享工厂有序、有效运营。

(一)促进多元主体育人体系的有序运行

高职多元主体育人体系着重强调产教融合背景下育人主体的多元参与性和培养链条的系统衔接性,有序运行即“1+N”校企以所有者(股东)身份适当参与人才培养的不同环节,促进育人系统内部有序衔接和对外循环开放,善于从价值链和供应链治理出发,把共享工厂运营活动视为“工厂”对特定“产品”进行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的运营过程。进一步而言,共享工厂相当于大型“教学工厂”或“实践教学资源生产销售服务中心”,整个运营活动围绕实践教学资源要素进行加工生产与销售服务,涉及原材料采购(教学资源的原始配置)、半成品生产分销(资源经过再生产),直至最终消费(新资源运用到教学中)和回收处理(未达标资源再加工)的整套自产自销过程。同时,学校和企业要善于从用户角度认识共享工厂供需链内部循环,实践教学资源要素指向的用户包括显性的学校用户(用于育人体系的教学性活动)和隐性的“N”企业用户(用于育人体系的生產性和研发性活动),也就是说,这两类用户以实践教学资源为产品媒介,通过生产活动过程与培养方案各环节对接,形成循环开放的实践教育教学网络系统和多元主体育人格局。

(二)促进“N”个体的自组织网络运营

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是学校主导并通过股权契约形成的跨界合作共生体,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属于共生关系,每个主体都是共生体的基本共生单元。“共生”指两个以上生物在生理上相互依存并达到平衡的状态[29],共生系统具有目的性、整体性、开放性和自组织性等特点。[30]共享工厂作为整体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运行规则(基本制度和治理方案等),共生单元作为相对独立的运行系统有各自的运行规律和生存法则,共存于自组织网络运营中。在组织机构隶属关系上,共享工厂是学校二级单位层面“1+N”合作办学平台,“N”代表企业(科研院所)成为共享工厂组成个体,又是企业下属部门。共享工厂治理的重要任务是通过恰当的治理结构与机制,促进“N”个体在独立系统内自组织运行,以及自觉对其他个体的行动进行配合,确保个体权益与高质量实践教育教学的实现。研究发现,影响企业参与办学的内部因素中,要求企业参与学生管理的程度越深,则企业的积极性越小[31],那么,学校处理与“N”个体关系时要注意,实习实训及师傅带学徒时应减少企业参与学生日常管理,非原则性事项和操作环节减少对“N”个体(生产、教学、研发)活动的行政干预,淡化科层化管理倾向。

(三)促进学、产、研三方协同合作

针对学、产、研集成共享矛盾统一问题,共享工厂共同治理的重要任务是通过信息协调和购买支出原则,促进供应链内部有机衔接和有效协调。首先,通过章程协议约定好“以学为体,产研为用”的功能格局,以及“学为轴心,产研为翼”的角色位置关系,治理结构指向学校轴心“1”与企业轴翼“N”的互动平衡。其次,通过供需信息协调和产品购买支出原则(经济核算)生成内在循环的相互作用力,在学、产、研之间形成立体的三螺旋公转、自转互动,达到供需有效衔接和互动平衡。研究发现,共享工厂在“1+N”共生体运行中具有“恒星”意义,学校和企业具有“行星”意义,各星体自转时受向心力和离心力作用,也围绕“恒星”公转。共享工厂自转过程中有一个巨大无形的“中心轴(学)”存在,中心轴对每个平面的每个质点(校、企、所)做向心运动,每个质点对中心轴做相对离心运动;共享工厂和每个质点的运行速度(相当于内在动力、效率与绩效)决定运行系统的整体平衡。再次,从技术、制度、文化出发,解决不同系统之间信息受阻失真和机构运行效率低等问题,孕育学、产、研“1+1+1>3”协同效应的协同文化,实现共生体整体与局部高效有序的自组织运行。

(四)促进制度体系与执行力的无缝嵌合

跨界治理的核心是提高制度能力,即通过制度与执行形成合力,建立校企合作新秩序。从成本收益视角观察,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建立校企合作新秩序必然产生体制成本(体制在确立、运行和改变中所耗费的资源[32]),也获得体制收益,体制成本无法回避(强制性支付),将来合作遇到矛盾或障碍时就会凸显收益。要按整体性制度创新“确定元制度→决定基本原则性制度→派生具体操作性制度→生成其他新制度”的基本思路促进新制度生成,尤其要在章程执行中提高制度能力。共享工厂章程分总章程(框架性协议)和业务类章程,分别从所有权与经营权层面约定议事制度、规制权力运行,保护资本(股东)权益的同时降低机会主义风险。在“双高计划”建设背景下,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模式围绕“完善政策、制度、标准体系,形成中国特色职教发展模式”进行创新实践探索,其重要任务是通过新制度能力展示新模式办学的智慧、价值和独特性。作为模式与体制结合的跨界合作创新形态,其运营绩效更多地取决于制度体系与执行力能否无缝嵌合,以及模式、制度能否向文化进阶,即办学模式的绩效能否固化为制度,制度的绩效能否固化为文化。

四、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模式的运营绩效

(一)共享工厂运营绩效的基本认识

绩效即业绩、成果、效率的统一,共享工厂运营绩效既要考虑整体办学效益,又要考虑个体经济核算;既要考虑投资回报,又不能受短期净收益局限。“1+N”主体(股东)对绩效涉及的问题要有共识:(1)运营绩效不等同于股东“利润”及教育投资“回报”。共享工厂办学绩效和投资收益不同于企业私人产品销售利润,股东不能只局限在平台进行局部利润核算,要意识到教育投资回报的宽度和广度,包括附加获得政府各种政策优惠(寻租收益),以及学校专用人力资本等。(2)运营绩效产生的周期问题。共享工厂教育产品的公益性质与经营是不断加大投入的长期过程,即期投入不同于企业即期培训、短期研发那样迅速见效,企业参股办学需要淡化短期净收益兑现的追求,放眼长期收益。(3)经营收益分配的受制因素复杂,主要是公有资本的资产管理特殊性及学校合理担忧问题(学校不敢对收益进行分配,担心资产流失),需要谨慎处理。(4)运营绩效最终体现在学、产、研不同领域的边际收益递增,以及整体产生“1+1+1>3”的协同效应。总之,共享工厂跨界组织特性要求从不同立场、不同视角看待运营绩效,既要善于从所有者(股东)、经营者成本收益视角看待经济性与效率性的统一,又要结合学校和企业根本意志与利益偏好看待经济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更要基于共同利益与价值共识看待绩效所蕴含的责任与效率、开放与共享、集成与共生的高度统一。

(二)“学”的绩效与边际收益递增

共享工厂是不同资本交叉融合的实体办学平台,按“以学为体,产研为用”的生成性思维进行建设和运营。因此,考察运营绩效要在平台微观经济核算基础上,善于把学、产、研活动放到学校和企业原有部门进行宏观成本收益核算,对照投资初衷与边际收益,把握各自的收益与回报。考察“学”的绩效与边际收益可以从四个角度展开:一是公有资本角度的教育投资回报问题,公有资本通过共享工厂与非公有资本共存合作是否激活了办学活力,是否增强了社会影响力,探索的培养模式与质量是否更加符合产业需要并得到社会更高认可。二是国有资本管理角度的运营权益与效能问题,投入共享工厂建设的国有资产通过经营(出租、出借或购买支出方式)是否实现保值增值,是否贡献于学生培养过程和人才质量提升,是否提高了办学效能。三是办学资源角度的集成共享问题,共享工厂是否通过体制机制优势更加吸引企业投入资金、技术、管理、标准体系等优质资源,通过集成共享“以产促学、以研带学”,解决学校办学资源不足的问题。四是办学质量角度的校企合作共同体问题,共享工厂是否形成从学生入学到就业的多元主体育人体系,相比原有辦学模式,是否有效减少校企供需对接的中间成本,“1+N”之间是否形成稳定的供需依存关系,即共生合作体。以上几方面的成功实现,意味着“学”的绩效与边际收益产生了递增趋势。

(三)“产”的绩效与边际收益递增

“产”的绩效主要针对企业,考察“产”的绩效与边际收益可以从三个角度展开:一是教育投资的直接回报。按企业投入指标与产出指标对共享工厂投资进行会计核算,针对学生培养和员工在职培训分别列入长期和即期成本收益核算,将企业提供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技术、人力资源、管理等列入成本,获得的学生生产价值、专用人力资本、技术成果(教师参与)以及节省的员工培训成本、时间成本、信息成本等(共享工厂转移支付)列入收益,按长期和即期核算盈亏。二是教育投资的间接回报。主要核算政府附加政策(金融、财税、信用等)优惠带来的寻租收益和学生顶岗实习(准员工培养培训的人才收益)、生产技术更新带来的生产率提高两个方面。三是企业实际问题的解决。共享工厂有效解决人力资本和技术更新不足的问题,对业绩上升期的中小型企业尤其重要(降低人员和技术成本)。研究发现,企业直接、间接回报程度有所不同,但總体处于盈余,其中的政府寻租收益不确定因素大,但对企业有极大吸收力,投资共享工厂办学总体能给企业带来边际收益递增。

(四)“研”的绩效与边际收益递增

共享工厂研发活动的主体(牵头组织者)涉及企业、科研院所和学校三方面,科技成果从项目源头、实验到转化、孵化一系列过程几乎都要三方合作才能快速实现,无论对哪一方而言,高新技术创新活动的快速成功总会带来共享性绩效与边际收益递增现象。对企业而言,解决了研发力量不足、实验技术条件限制等问题,节约了新技术研发的人员、时间成本及技术交易成本等;对科研院所而言,既解决高新技术与企业实际需求对接、成果转化孵化难的问题,又能以技术持有入股获得经济效益;对学校而言,以研带学,教师参与研发合作带动“三教”(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为“学”提供前沿技术引领,同时解决学校办学成本约束与资源配置不足等问题。

可见,共享工厂运营绩效主要通过资源集聚共享效应体现,包括不同性质资本权益保护及投资获得回报,整体价值链通过资产、技术、人才、管理、文化等要素(物理性)重组,催生出学、产、研共生合作(化合物)形态,“1+N”每个主体都解决各自的生产投入要素短缺问题,实现总成本降低和分摊成本(资源、人员、技术、管理、信息、交易)下降的目标,学产研之间产生“1+1+1>3”的协同效应。

五、结语

高职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模式是高起点、高平台、高集成的校企合作新型办学形态,跨界运营介于教育与产业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公益与营利之间,既要有成本收益核算,又不能受其局限,要最大限度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和闲置浪费,避免成本核算的重复计入和附加值损耗,避免收益的博弈归零和风险转嫁套牢。作为“双高计划”背景下探索的产教融合新型办学形态,共享工厂既要通过激励制度设计减少多方博弈成本,解决学校资源不足和公有资本运营低效问题,又要立足模式与形态、体制与制度、管理与文化交叉融合,形成开放共享、良性循环、螺旋升级的系统性变革,实现办学质态从物理现象到化学反应的有效转换,为形成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模式走向世界贡献智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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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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