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 陈思锦
4月8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副司长蒋毅,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蒋成华,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东屿出席发布会,介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有关情况。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商务部、海南省等制定《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实施。这是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国家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的重要举措,是“十四五”时期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将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起到重要支持作用。
贯彻新发展理念 全力配合海南自贸港重大战略落地
首先,徐善长介绍《特别措施》的总体情况,分为三个方面。
(一)出台特别措施是纵深推进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市场准入环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活力得到充分激发。但同时也要看到,部分行业的准入门槛依然过高,“准入不准营”的隐性壁垒依然不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都做出了“继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的安排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发〔2020〕10号)明确要求,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