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戴脏口罩乘车被司机拒载,拿规定说事是否真的“正确”?

2021-05-25 11:13
金秋 2021年1期
关键词:驾驶员公交车口罩

2020年10月13日河北秦皇岛市32路公交车一站点,司机拒载一名戴着脏口罩的老人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调取监控视频后了解到事发经过为:10月13日上午10时,公司32路(冀CD7088)公交车由煤港里站发往秦皇半岛站,行驶至第二中学站时,一位65岁左右的老年人上车,驾驶员刘某某观察发现其佩戴的口罩极其简陋,只是很薄的一层纱布,且没有对口鼻部位进行严密遮盖。根据省、市防控办疫情防控规定及本着对车内乘客身体健康负责的原则,驾驶员反复规劝该老年人要佩戴正规口罩再乘坐公交车,否则其他公交车驾驶员也会拒绝其乘车,但该老人拒绝下车。车内其他乘客提出愿意给老年人提供一个一次性口罩,但其也拒绝接受。最终,经驾驶员和车内其他乘客反复劝说,该老年人下车,公交车恢复正常运营。

老人戴脏口罩被司机拒载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后,有网友认为脏口罩上有大量细菌,老人呼气时可能将积累的病毒传播给整辆车的人,司机的做法没问题;也有网友认为老人恼怒的原因是因为司机和周围乘客哄赶谩骂的语气明显不对,大家的指责伤了他的自尊心,“视频和照片看得出来老人有可能是条件不好。”

老人佩戴的口罩不符合秦皇岛市的疫情防控标准,因此司机拒绝这位老人乘车的做法是正确的。从防疫规定上讲,公交司机当然有理由要求乘客戴好口罩。但是,面对不同的情况和个体,只拿规定说事,是否真的就那么“正确”?请看本期来自读者观点。

正方

牧马人:老人这样戴口罩是不符合防疫要求的。疫情没有结束前人人都有责佩戴干净安全的口罩出门,尤其是公交车。公交车一天不知道要拉多少人,谁敢保证上车的那个人是安全的?司机的做法是为了一车人的安全考虑。防疫任重道远,切不可掉以轻心。

大海:有规定,就要拿规定说事。规定约束的是个人行为,保障的是群体利益。司机为了一车人的安全着想,要求老人佩戴合乎防疫标准的口罩,于理,是尽了工作职责,于情,是出于关怀爱护,其行为本身无可厚非。“无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是在公共场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无视规定的存在,更不能对抗规定,影响甚至损害他人或群体利益。

李建军:我也是公交驾驶员,疫情期间每天上班我都带一包口罩,遇到没口罩坐车的都会给一个,像文章中的老人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我都不会赶下车。

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此情况经媒体披露后,公司经研究认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该驾驶员能够按照公司严格执行省、市防控办有关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劝阻没有正确佩戴正规口罩的老年人乘车的做法是正确的,但交谈语气不够委婉、不够礼貌,需要提高语言艺术。公司将以此次事件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对全体驾驶员的专题性、针对性的服务教育培训,提高对广大乘客尤其是老年乘客的服务质量,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为公交车配备一定数量的一次性口罩,以备特殊乘客需要。公司也积极呼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公交车作为公共场所和流动载体,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确保疫情有效防控意义尤为重大,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乘客与公司一道,加强理解和沟通,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反方

朱昌俊:看了视频,让人五味杂陈的一个细节是,老人并不是没有佩戴口罩,而是他的口罩被指“就外面薄薄的一层膜,起不到作用”,所以才被公交司机要求下车。从这个细节,我们应该明白,老人并非不愿意配合坐公交车戴口罩的要求,甚至可以说,他应该是在非常努力地配合了。尤其让人深思的是,视频中,在乘客对老人满满的指责与嘲笑中,老人那一声“我哪点不对吗”的哭腔。相信每一个具有起码同情心的人,心里都会很不是滋味。面对这样的现象,不仅具体的公共服务部门应该反思,每个人都应该明白,戴上口罩是为了阻挡病毒,而不是要屏蔽同情心。

栀子:看到这样的新闻第一是感觉心痛,我们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都有穷的时候,更多的是我们要关爱老人,换位思考。我们现在要做的是隔离病毒,不是隔离爱。现在是老龄化社会,有的老人可能就是没有钱买新的口罩,应该好好沟通,不能漠视或者嘲笑。

廉海:诚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戴口罩,这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通行要求,公交司机也是在执行规定。然而,前有老人因不懂健康码为何物而被拒绝乘坐地铁,后有老人因佩戴“脏口罩”而被赶下车。我们必须警惕这些现象背后公共服务人性化意识不足的深层次问题。

素心:如今,在机场等公共场所都有备用新口罩平价出售,公交车、地铁站等是否也可以准备一些,以满足一些特殊乘客的不时之需呢?这恐怕比一律将他们赶下车要人性化得多。我们今天确实有太多的办法能够避免出现“赶人下车”的场景,关键还是在于提供公共服务时是否怀着同情心。

【金秋争鸣话题约稿】

72岁老人拒绝独居与子对簿公堂,你愿意和老人生活在一起吗?

王老太今年72岁,但她唯一的儿子却要将她“赶”出家门,让她租房独居。因不愿搬走,王老太最后被儿子儿媳告

上法庭……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上诉案,认为双方关于老人租房独居的协议约定,不能改变子女赡养义务的法定标准,依法改判王老太无需搬离。

王老太怎么也没料到,自己竟然会被儿子儿媳告上法庭。三人已经共同生活了十余年,王老太丈夫在世时,各方均相安无事。可是,后来儿子儿媳竟然以“与老人一起生活不方便”的理由,要求老人租房独居。老人说:就想和儿孙一起生活享受“天伦之乐”,没想到最后竟然要走到打官司这一步。

当“生活在一起”的合理诉求都需要打官司来维护的时候,也是社会现实的尴尬。不知道从何时起“不想和老人生活在一起”成为了很多人的诉求,这才是我们最该关注的地方。那么,现实生活中你愿意和老人生活在一起吗?欢迎读者朋友们参与到本期《金秋争鸣》的话题讨论中来。观点分为正反方,你是支持还是反对?请把你的观点发至479738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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