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霏 马玮璐
摘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研究一套跨行政区域河流的新型管理机制显得十分重要。本文分析长三角跨界水环境治理中的利益协调上现存的问题及成因,从而针对长三角跨界水环境治理的问题及成因展开分析,进而提出合适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长三角;跨界治理;水环境治理
一.引言
1.研究背景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明确,在统一的生态环境目标下,以共建共享、受益者补偿和损害者赔偿为原则,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以能够促进长三角水环境治理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在即,研究一套跨行政区域河流的新型管理机制,有效地协调上下游地方政府的矛盾,提升跨界流域水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可持续发展。但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的污染防治协作与联防联控等工作仍有待完善。在跨界水环境治理上,长三角不同地区的政府受限于政策、地域等多种因素,在联合治理时存在利益冲突。因此通过对不同地区政府在跨界水环境治理中利益协调上的问题分析,分析问题产生的成因,并根据相关成因提出进一步的治理对策建议,可为加强长三角区域间污染防治协作、促进长三角环境治理一体化,改善长三角水环境提供依据。
2.文献综述
在现有的文献中,张志强[1]研究中提出水环境负外部性导致市场机制失灵,污染物通过介质在区域间扩散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