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柱,华小全
(1.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公司,江苏 南京 210001;2.淮南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 淮南 232038)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首次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决策部署,其中明确要加快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以及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等相关举措。2021年1月央行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相关要求。在此背景下,金融服务机构(银行、证券、保险等)作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主导机构,需要深入研究碳中和的实施路径,并结合碳中和的实施进程动态调整绿色金融政策,以达到政策导向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相匹配。因此,本文以安徽省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地方绿色金融发展的创新路径,通过鼓励绿色信贷和完善企业绿色征信管理制度等举措,进一步完善地方绿色金融体制。
根据《巴黎协定》的相关要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方,在本世纪中叶,也就是 2050 年以后,碳排放净增量归零,也就是所谓的“碳中和”。具体而言,“碳中和”是某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能够与植物等吸收二氧化碳量相互冲减,进而实现净增量归零的目标。所以,“碳中和”是一个动态平衡的概念,与自然环境有着密切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