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烨
升入初中后,我开始住校,有了几位室友。
宿舍里有八个人,有一个是我之前就认识的。他的个子不是很高,皮肤黑里透红,有点像屋上的瓦片。他的嘴挺大,咧嘴一笑便露出他的大白牙,像非洲人,给人淳朴、憨厚的感觉。
以前虽说见过几面,却不太了解他,直到和他成了室友后才猛然发觉,他真是个有趣的人。
我们在课下都是以方言交流的,只有他仍用着相当憋脚的普通话和我们交流。他的普通话说得非常奇怪,“突突”地像挺机关枪一样连续不断地射出,所以偶尔的卡壳“炸膛”,就像网络不好还选择了二倍速一样。
宿舍里的人都不大喜欢和他说话,但他又极爱聊天,即使常常遭到大家的冷眼,也依然摧毁不了他对普通话的热爱。有几次被其他室友强制要求他改成方言对话,可没说几句,就又变为憋脚的普通话侃侃而谈。
他很爱读书,据我观察,虽没有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但也时时书不离手。午休时分,他常常侧着身子单手支着头,目光专注地盯着一本书,每当其他人叽叽喳喳时,他若不插话,就一定是在看书。只是没想到爱看书这个习惯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如上课时他正忘我地沉浸在书中,殊不知老师已来到了他的身边,一把将书夺了过去,顿时,他就像霜打了的茄子,在大家的笑声中红着脸羞愧地低下了头。即使这样,仍然阻挡不了他对书的热爱。只要看到有同学抱着书,他就会去蹭书看,还央求对方把书借给他看几天。
他是个爱笑的人,每次遇到挫折时,他都不曾轻言放弃,只是淡淡一笑便继续攀越困难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