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诉讼+示范判决组合拳出击助力投资者依法维权

2021-05-30 01:18:15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证券市场红周刊 2021年48期

一、案件还原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支持诉讼示范案件——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虚假陈述民事侵权纠纷案一审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胜诉判决。案件历时两年,最终一审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2018年12月21日,联建光电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至2016年,联建光电子公司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时传媒)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共虚增营业收入6178.70万元,虚增利润6047.25万元,导致联建光电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本案于2019年6月正式立案,三名被告分别是联建光电、何吉伦、刘虎军。其中,何吉伦为原分时传媒实控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案涉期间,何吉伦实际承担分时传媒管理职责,并安排对有关涉案广告业务进行回款,系对虚假陈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虎军系联建光电实控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分时传媒董事,全面负责公司工作,在2014年年报至2017年半年报等6期定期报告上签字,系对虚假陈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针对联建光电的上述情况,投服中心秉持“追首恶”理念,支持投资者范某某向联建光电、何吉伦、刘虎军提起诉讼,并委派公益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代理投资者范某某向何吉伦、刘虎军及联建光电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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