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锦玲
(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重庆400715)
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列举了实现乡村振兴规划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主要指标,此后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乡村振兴规划落实的探索。同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振兴”任务,更为清晰、系统地梳理了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有助于政策的制定落实更有条理和逻辑,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十四五”规划建议指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农业方面推进智慧农业、规模化农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村方面注重提升县域经济和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城乡融合,整改村落风貌,支持一批西部重点帮扶县;在农民方面要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村社保和救助制度,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新一轮规划对乡村振兴提出了更为精准深入的要求,因此探索乡村振兴中如何协同“五个振兴”、聚焦重点问题精准发力,是新时期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五个振兴”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其各部分分别体现了发展的不同方面和领域的要求,同时又互为支撑和依托,共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组织振兴解决乡村振兴“谁来牵头”的问题,发挥统筹引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