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史前聚落形态研究

2021-06-02 18:33杨严严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1年5期

杨严严

摘 要:自鄱阳湖湖口至东海海滨的长江干流,称为长江下游。长江下游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化单元,其史前遗存主要分布在宁绍平原、太湖流域和江淮地区。长江下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主要有太湖流域的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以及薛家岗文化、北阴阳营文化。文章旨在通过太湖流域和江淮地区的聚落演变来研究长江下游地区的社会生产和社会形态。

关键词:太湖流域;江淮地区;聚落

聚落考古,就是以聚落为研究对象,对其具体形态和其所反映的社会形态进行研究,从而进一步研究聚落形态演变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形态的发展轨迹,了解各功能区乃至单体建筑之间的联系,借以复原当时的社会。在我国的聚落考古过程中,现存遗址大多因为长期人类活动痕迹而堆叠和交错,详细确定某一时期聚落面积比较困难,有的甚至无法完成。因此研究聚落群时重点考察比较各聚落遗址文化因素更有利于研究。聚落是群聚之所,居住房屋及其周围的日常生活设施遗存,虽然是遗址的主要构成部分,但并不代表其储存了聚落发展过程中的全部信息。在考古研究中,反映聚落性质的重要信息大多来自环壕这类防御设施及墓地等居住遗迹外围的遗存。因此本文主要通过对城址、居址或墓葬等方面的考查比较来研究长江下游聚落形态。

1 太湖流域的聚落形态

在我国文化发展的长河中,太湖流域这一地区文化,指的是以太湖为中心,北始长江,南达杭州湾北岸,西临茅山、天目山脉,东至大海这么一个空间范围。从时间上看,该文化源头是新石器时代中期的马家浜文化,文化序列呈现为马家浜文化(距今7100~5900)—崧泽文化(距今6000~5300)一良渚文化(距今5300~4000)三个发展时期,与我國其他区域史前文化相比,太湖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源远流长,自成体系,有着独特的地域风格。太湖流域各期文化皆发现了面积各异的聚落。聚落面积常被直接作为判断聚落等级的主要标准。为便于比较研究,在这里把聚落的规模以面积大小分为三个等级,把占比最大的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的聚落看作三级聚落,部分面积在10万至20万平方米的看作二级聚落,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的遗址看作一级聚落。

1.1 马家浜文化

目前已发现的马家浜文化遗址大部分分布在古长江以南地区,大体在现在的常熟、太仓、马桥一线的古海岸线以西,古钱塘江以北,茅山和天目山以东的地区内。已发掘的比较有代表性的遗址有马家浜①、罗家角②、吴家埠、草鞋山③、牙墩、绰墩、骆驼墩等。这一时期,出现了许多面积达10万平方米的遗址,桐乡罗家角、昆山绰墩、苏州越城、丹阳凤凰山等遗址的面积都很可观,更有一座特大型聚落江阴祁头山遗址④,这一遗址在马家浜文化时期的堆积有50万平方米。马家浜文化时期聚落布局的一个明显发展便是开始有了各部分相对独立的功能区。考古发现的材料表明,至少生活区和墓葬区是明确分开的,从草鞋山、广福村、骆驼墩、绰墩的发掘中可以看出居住生活区与墓地都是清晰划分开的。从部分遗址中也能看到生产区、作坊区、祭祀区的简单区分。

总体可以发现,长江下游地区马家浜文化时期聚落内的墓地与居住区开始有了明确分区,在墓葬的葬制、葬俗方面大致相同,墓葬内的随葬品数量极少,平等色彩浓郁。这一时期马家浜、草鞋山、骆驼墩、祁头山等遗址,墓葬皆是成片区分布,且与生活区是分开的。墓葬中随葬器物普遍较少,有的墓葬甚至没有发现随葬品,随葬器物大多是生活中用到的陶器、石器,只有极个别墓中出土有工具石斧。社会分化在墓葬中并没有太多表现,因此出现极个别规格较高的墓葬也不是很难理解,其所代表的可能为领导集体的组织人物,是十分发达的氏族制度时期墓葬形制的表现。

这一时期的房屋按照面积大小可分为三种类型。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的可视为小型房屋,这种类型数量较多,马家浜遗址发现的3座、广福村遗址以及崧泽遗址下层遗址发现的3座房屋面积都在15平方米以下。这类房屋的功能大致可以分两种:一种是以马家浜遗址和广福村遗址为代表的类型,这类房屋大部分建成地面式,平面近方形,能住下2~4人;另一类是以草鞋山及薛城发现的房屋遗迹为代表,这类房屋大多建成半地穴式或地面式,平面近圆形,建造得较粗糙,也没有发现灶类遗存。面积为15~60平方米的为中型房屋,按照构造分为两种:一种是单间房,这类房屋在马家浜、骆驼墩等遗址皆有发现;另一种是多间房,至少把房屋隔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小房间。大型房屋的面积基本在60平方米以上,多者有百余平方米。

1.2 崧泽文化

崧泽文化的代表性文化遗存是上海市青浦县崧泽遗址①的中层文化遗存,分布范围大体与马家浜文化一致,但传播的范围稍大于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时期绰墩、草鞋山遗址面积较大,都超过了40万平方米,同里稍小一点,有32万平方米,圩墩②和福泉山遗址面积都为15万~20万平方米,虽然它们可能并不完全都是崧泽文化时期堆积,但相比于大部分面积1万~4万平方米的遗址,上述遗址面积显得十分可观。

东山村遗址总面积大致有20万平方米,是一处经过严格规划的相对较完整的聚落,划分有居址、墓葬区。考古清理发现,这是一处等级较高的聚落。就整体内部布局而言,在崧泽文化时期,遗址按功能不同已经划分为小型墓葬区、建筑区、大型墓葬区。居址区的南侧为小型墓葬区,共清理发现有27座,清理出的墓葬大部分长约2.2米,宽约0.8米。墓葬内人骨几乎已经腐朽,保存很差。随葬品数量较多,一般超过10件,有的墓葬多达26件。随葬品以常见的陶器、石器、玉器为主,发现一些打磨光滑的精致石钺和长条石锛等,没有明显的使用痕迹。居住区和小型墓葬区的西部分布着一些大型墓葬。这些墓葬的墓坑长约为3米,最长至3.3米,墓宽约1.6米,最宽可至1.7~1.8米,等级相对较高。随葬品的总数也非小型墓能比,基本超过30件,最多甚至有56件。陶器数量较多,石器中的打磨精致的大型石钺、石锛,未见使用痕迹;玉器大都在10件以上,种类丰富不仅有璜、瑗、钺、镯、玦、环、管、珠等常见器形,还出现锥形玉饰、鱼形玉饰、钥匙状玉饰、“G”形玉饰等新造型。

1.3 良渚文化

良渚文化因1936—1937年对浙江省杭州市良渚遗址发掘而得名。崧泽文化与良渚文化关系紧密,崧泽文化是良渚文化的前身,良渚文化是其继续和发展。在良渚文化时期内,整个地区的文化风格越来越一致,区域内部聚落的分化却逐渐明显,慢慢形成了以环太湖流域地区为中心区、长江下游的其他地区为外围区的良渚文化圈。

良渚古城③平面近圆角长方形,总面积300多万平方米。人工堆筑的土台莫角山遗址位于古城内的大致中心位置,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发现有沙泥夯筑层和大型柱洞,推测为宫殿区的位置。高等级祭坛瑶山和墓地,贵族墓地文家山、后杨村等,以及出土重要玉器的地点吴家埠、百庙山、梅家里等都十分密集地分布在城外遗址。

至马家浜文化时期,聚落的数量、规模、覆盖范围都有很大的发展,虽然被地理和气候环境所限制,但独立个体聚落布局划分日渐发展,房屋类型也有多样性构造,墓葬形式较为单一。与马家浜文化时期相比,崧泽文化早、中期最明显的发展在于聚落和聚落之间、单个聚落内部,都开始有了初步的分化和分层现象。如东山村遗址这样大型聚落与周围中小型聚落一起构成了不同等级的聚落群,相较之前简单一致的聚落群,整体的层次结构更加复杂多样。从单个聚落来看,大型聚落中不仅墓葬区有大墓与小墓的明确划分,随葬品的质量也出现了明显的不同,数量也有了差距。可以看出,大型聚落内的社会分化比一般聚落内部更为复杂,体现了不同等级之间的贫富差距和权力悬殊,有了高于平民的贵族乃至王族的诞生。崧泽晚期至良渚文化时期,长江下游地区的聚落变化已非常明显。从聚落结构看,至少可分为三个等级,既有莫角山这样的高等级聚落,也有一定规模万余平方米的基層聚落,在这两种聚落之间,还有姚家山、绰墩等次于莫角山的遗址。

2 江淮地区

江淮地区在我国史前考古学文化区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这里所指的江淮地区主要包括皖西南沿江平原、巢湖平原、宁镇山区和江淮东部三角洲地区等几个地理小单元。根据演化进程,可以把江淮地区的文化发展序列分为侯家寨文化(距今6000年左右)—黄鳝嘴文化(距今5500~5800年)—凌家滩文化(距今5300~5600年)—薛家岗文化(距今5000~6000年)。

2.1 黄鳝嘴文化

黄鳝嘴文化①大致可以分为早、晚两个发展阶段。早期阶段遗存较为丰富,大致推测黄鳝嘴文化早期年代与马家浜文化第四期相当。晚期阶段遗存目前发现很少。通过对塞墩遗址黄鳝嘴文化墓葬清理数量和随葬品情况的综合分析可知,黄鳝嘴文化到晚期已慢慢衰落,黄鳝嘴文化晚期的时间大致相当于北阴阳营文化、崧泽文化早期。

黄鳝嘴遗址共发现墓葬17座,清理过程中仅发现有排放整齐的随葬品。随葬器物大多是陶器,发现有少量工具,如石斧、石锛和陶纺轮。随葬品数量在每个墓中多少不一,少的仅2件,多的达13件。出土遗物相对这一遗址的文化层来说较为丰富。大部分为磨制石器,有斧、锛、镞等,大多数有使用痕迹。陶器大部分为手制,少数器物的口沿经慢轮修整,器形有鼎、豆、壶、杯、钵、盆、罐、碗、釜、盂、盅和器盖等。出土有少量制作精致的装饰品,普遍使用切割和钻孔技术,反映出这一时期生产工艺的进步。

2.2 凌家滩文化

凌家滩文化因1987年发掘的安徽含山县凌家滩遗址而得名,是一支具有安徽土著特征的史前文化,从面貌来看,与崧泽文化、北阴阳营文化都有一定关系。

凌家滩遗址②位于安徽省含山县铜闸镇凌家滩村,总面积达160万平方米。遗址内可分为生活区、墓葬区、祭祀区、手工业生产区。内有一条壕沟,壕沟南面是生活区,生活区面积近50万平方米。墓葬区位于位于遗址北部,最南边两排墓葬等级规格较高,出土了大量制作精致的玉礼器、陶器、石器等。祭祀区位于整个遗址最高点的北部高岗上。墓葬区的西部分布着手工业生产区。凌家滩遗址周围还分布有一些规模不等的中小型聚落。

2.3 薛家岗文化

薛家岗文化因1979年发现安徽潜山县薛家岗遗址而得名,薛家岗文化大致分布在大别山以东、巢湖以西的江淮之间。其中塞墩、鼓山、薛家岗这三处遗址的发掘材料最为丰富,三处遗址共清理出墓葬500余座。下面仅就薛家岗遗址中所反映的社会结构略做讨论。

薛家岗遗址③中薛家岗文化早期墓中M91规模最大,随葬器物12件,伴有猪牙床出土。而其余6座随葬器物1~6件,无猪下颌骨。等级差别主要表现在陶器的数量和猪下颌骨的有无,随葬玉石器较少。晚期80座墓差距比较明显,其中超过半数的墓葬随葬品仅有2~4件,仅有10座墓葬随葬品超过10件,少数墓葬以玉石器为主,如绘彩石铲、玉铲、玉琼等,其余墓葬随葬品为5~9件。由此可见,这一地区墓地至少分为两个等级,且差距极大。

从遗址群布局上看,薛家岗遗址位于核心,王家墩、天宁寨、黄家堰、夫子城等遗址环绕在四周。从墓葬等级来看,这一地区墓地至少可以分成三个等级,薛家岗墓地代表最高等级的墓葬,黄家堰墓地可代表次一等级,夫子城、天宁寨等级最低,大致分别可代表这一地区的中心聚落、次中心聚落和一般聚落三个等级。

从复杂化的物化形态来看,黄鳝嘴文化时期社会复杂化程度不仅不能与良渚文化时期相比,反而更接近于马家浜文化时期,是一种平等部落社会。凌家滩文化时期出现了规模庞大、等级分明、功能分区明显的大型聚落,且各制造业突出,表现出了强大的社会组织能力。而到了薛家岗文化时期,社会复杂化进一步发展,聚落等级划分明显,出现了不同等级的聚落。

3 小结

在新石器时代早、中期及之前,长江下游地区聚落的发展相当迟缓,部分聚落之所以能够聚集在一处也仅仅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环境和充足的生活资源,等级差别和贫富的分化在聚落间及聚落内部还没有出现。到新石器时代晚期,社会出现分化和分层现象,出现个别大型聚落,社会层次结构越发复杂。在新石器时代末期,聚落分化已经非常明显,长江下游地区出现两极或者多级聚落分化现象,家庭与家庭之间的联系减弱,聚落与聚落之间的从属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