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后社会组织税收扶持政策的思考与建议

2021-06-04 02:49:00王郁琛
税务与经济 2021年3期

王郁琛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 合肥 260061)

社会组织是连接政府和市场的桥梁与纽带,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发挥着政府和市场无法替代的作用。截至2019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86.6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7.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8.7万个、基金会7587个。各类社会组织广泛活跃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爆发之后,各地社会组织大力组织物资捐助、主动提供志愿服务,为疫情防控贡献了有责任有担当的“社会组织力量”。然而,当前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尚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经过抗击疫情的洗礼之后,相当数量的社会组织暴露出基础薄弱、资金不足、人才缺乏、管理水平有限等问题,因此需要大力培育和扶持。税收政策作为重要的政策工具,是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抓手。[1]

一、我国社会组织税收扶持政策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社会组织税收扶持政策可分为两种:面向社会组织本身的税收优惠和面向捐赠者的税收优惠。我国现行税制共有18个税种,其中惠及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领域的有12个税种,基本涵盖了社会组织涉及的各项业务。

(一)所得税优惠

我国现行税制中对社会组织激励程度最大的是所得税优惠,按照纳税主体的不同又可分为面向非营利组织、企业和个人的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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