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凯,黄秋雪,周 媛,吕思明,杨 荣,郭建刚,许瑞胜,梁 晟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南宁 530001)
畜禽屠宰作为从养殖到餐桌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动物源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切实做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1997年国务院发布施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并分别于2008年、2011年、2016年进行了修订[1]。近年来,广西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然而,牛、羊、鸡、鸭、鹅等畜禽屠宰目前仍无专门法规予以规范,致使广西地区屠宰行业未形成健康有序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这进一步加大了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难度,容易导致一些卫生条件差、质量无法保障的肉品进入流通环节,既增加了食品卫生安全风险隐患,也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广西畜禽行业发展需求和趋势看,唯有加快出台符合区情、覆盖全面的畜禽屠宰管理法规,建立健全畜禽屠宰行业监管体系,才能更高质量地推动屠宰行业发展。为此,广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成了专门课题组,深入南宁、柳州、北海等主要市、县(市、区),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前期立法专题调研,为制定出台《条例》做好前期准备。
1.1.1生猪屠宰行业 截至2017年底,广西生猪屠宰场(点)达1 054个,其中大部分是乡镇屠宰场(点),普遍存在规模小、布局散、设施设备老旧、环境脏乱差、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2018年以来,经过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