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教育要聚焦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1-06-06 15:29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1期
关键词:督导宪法实效性

贾 德 忠

2020年11月16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如何,直接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强调了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为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

长期以来,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广大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总体趋稳向好。但稳中有变,好中有忧,一些地方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效不明显,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也有所回升,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上下功夫。

首先,要在内容上突出宪法教育的核心地位。有的地方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简单等同于安全教育、抗震消防教育和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等,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地方认为宪法教育比较空泛、抽象,与学生距离较远,教育内容不易生动,因此对涉及安全、校园欺凌、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内容比较感兴趣、着墨较多,对宪法教育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明显不足。根据《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发展报告(2018)》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小学生知道我国有宪法的人数只占30%,初中学生只占60%,能够回答我国宪法的地位、性质和作用等问题的学生比率更低,这些都说明了当前青少年宪法教育的缺失。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在少年儿童意识中建立国家法律结构,并建立其庄严不可侵犯的崇高地位与严肃形象,有助于青少年树立更加正确、完整的法律意识,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故宪法教育理应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之首。

其次,法治教育要符合青少年心智特点,力求教育手段的多样化。当前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法治教育仍然以传统的课堂讲授为主,学习内容被简化为对法条的识记,由于配套教育资源有限,教学方式单一,或不善于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方式开展教学,严重影响了法治教育的效果。因此,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践教育势在必行。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基地建设中通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投影交互等高新技术手段,定制分层次、分阶段的标准化学习、讲解方案,运用体验、互动、实践的教学或自学方式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其中的宪法体验馆、宪法树游戏、大法官、法治天平等场馆游戏均以宪法为设计核心,强化法治教育中的宪法教育,培养青少年宪法意识。除了实践基地,其他可以尝试的形式还包括:制作动漫、出版法治知识画册、模拟仪式、研发创新型教具等。从各地落实《意见》的情况来看,实践基地无疑是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有效载体之一。

二、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建立科学的督导督查制度。督导督查、考核评价是倒逼青少年法治教育改革的重要手段。目前很多地方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法治教育工作督查机制,这一方面有人员不足的原因,如某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同时承担着地方性教育政策法规研究、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应诉等多项职能,但是目前处里编制只有3人,14个市州中有5个市州没有独立的政策法规科,导致督导督查工作力量不够。另一方面,也有重视程度不够的原因。为此要尽快建立完善的督导督查机制,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要发挥督学的作用,依法对教育行政部门履行青少年法治教育职责情况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法治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也要善于整合学校和其他部门组织的力量,将工作下放,积极启动学校自我总结、自查,学校互相学习经验和互查,第三方指导或调查等方式,建立起有效的督导督查制度。

建立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中小学法治教育评价是评估主体根据法治教育的目标要求,运用科学有效的评估方式对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的过程和效果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也是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开展教育评价首先要明确评估标准。评估标准的制订应立足于现有政策,在标准中全面贯彻和体现学校法治教育的内涵和要求。各地应结合学校法治教育开展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对评估标准进行调整,以应对地方及学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特殊性,凸显本土性。其次,法治教育评价还应体现从知识型评价到能力型评价的转变和从终结性评价到形成性评价的转变,尤其要重点关注形成性评价,将更多目光放在评价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全过程上。2020年教育部主办的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将各省学生参与普法网“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的参与率得分加入到各代表队的评分中,这就是引导各地要重视日常的法治学习和教育,而不是只看重最后的比赛表现。

三、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协同性

青少年法治教育涉及面广泛,各部委虽有合作但尚不成熟,统筹协调不够,未能形成合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此首先要加强各个部委之间的协作。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部委合作的一个典型的案例,示范基地是由教育部、司法部等七个部委联合支持建设的。之前建设的许多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要场所,其目的主要在于宣传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禁毒教育、消防安全等,内容以案例和墙面展示为主,突出“警示教育”的理念。这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内容上没有分难度层级,并不适合所有学生的年龄层次和接受能力;在形式上,以墙面展板展示为主,缺乏互动性与实践性;在信息化方面,不能实现及时更新,更遑论互联互通。而示范基地的出现是各部委重视合作、联合实施的重要尝试,通过部委之间更加紧密的协作,资源得到整合,平台优势得以发挥,增强了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一机制需要进一步有效协同,发挥更大作用。

其次要加强法治教育研究和实践机构之间的协作。教育部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合作共建了1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每个中心各有侧重,有的重研究,有的重实践,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各自工作较为割裂、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投入重复、资源闲置、实效性被削弱。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资源共享和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建立起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网络,加强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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