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冠青

红色企业的“星星之火”,是由一间小小杂货铺燃起的。1921年,毛泽东等领导人到安源路矿开展工作。这里的产业关乎经济命脉,工人众多却饱受压榨。商人的盘剥方式狡黠又可恶:工人发工资时让银元跌价,工资快用完时又涨价,迫使其购买力“缩水”;对食盐等紧缺物资,商人还经常囤积居奇,牟取暴利。
正是为了反对剥削、维护工人利益,1922年,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这一“红色第一店”应时而生。合作社帮工人用银元换铜元,避免银元恶意涨跌带来的损失;通过妥善经营降低货物成本,并以较低价格卖给广大工人。很快,合作社社员达到一万三千余人,改变了工人无力应对奸商盘剥的境况,也为党的革命事业筹集了宝贵的活动经费。
追本溯源,方能明确初心。红色企业自诞生第一天起,就不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那份救民于水火、谋全体之幸福的初心,一开始就被融入红色企业的基因血脉之中。
革命年代,党领导的根据地不断发展壮大。战时状态下,许多人认为应先革命,等和平时期再进行经济建设。毛泽东等领导人却清醒意识到: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事关党的生存基础,若不发展经济,就会“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用之者疾,为之者舒,是要塌台的”。
于是,党领导军民有计划地发展起自己的工业,一座座纺织厂、制药厂、兵工厂拔地而起,使革命事业有了坚实的基础。在科学的政策保护下,根据地的私营工商业也得到发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彼时国民党与民争利、穷奢极欲的荒唐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