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森塬
(黑龙江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黑龙江 北安 164000)
妊娠期患有糖尿病的妇女一般多发生于妊娠晚期或中期,主要是指女性于怀孕之前机体糖代谢正常,怀孕之后所出现的糖尿病症状。若未能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开展行之有效的治疗,可能会引发羊水过多、巨大儿、妊高症等并发症,情况严重者还会导致胎死腹中[1]。
针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应用二甲双胍进行治疗能够取得满意成效。为了分析该理论的真实性,我们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择取50例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进行研究,现报告如下。
本试验择取2016年6月29日—2020年6月29日来黑龙江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的50例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为研究对象。经诊断,所有患者均符合国家卫健委最新颁布的妊娠期糖尿病临床诊断标准。根据干预方式不同,将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25例。对照组中有经产妇10例,初产妇15例,平均年龄(28.62±1.63)岁。观察组中有经产妇9例,初产妇16例,平均年龄(29.19±1.74)岁。经对比,两组患者的基本资料差异不显著(P>0.05),有可比性。
对照组患者采用胰岛素(Novo Nordisk A/S生产,国药准字J20180017)治疗。具体方法:患者于早餐及晚餐前30 min经皮下注射剂量为10~30 U/d的胰岛素,同时结合患者血糖值的改变情况来动态性地调节胰岛素的剂量。
观察组患者采用二甲双胍片(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31021359)治疗,餐后口服,0.5 g/次,3次1日。两组患者均接受为期12星期的治疗,此期间不可使用其他药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