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强
为有效破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中的移交难、移送难、执行难等问题,严查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近日,经河南省政府同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健全执法查处机制、实行裁撤分离机制、构建没收处置机制、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规范价格认定机制五个方面,建立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秩序。
《意见》明确,健全执法查处机制。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要求,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发现农村村民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的,实行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合执法。对政府主导并推动实施的违法占地项目,按“非法批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探索实行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名义实行统一执法,推进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全面实施“一网两长”制,建立以田长和山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自然资源监管网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拒不履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责任主体,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强化日常巡查,发现村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开展联合执法,执法程序参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工作规程,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申请等文书加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