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慧英 江 炎 陈 杰
我国水力资源具有独特的优势,海岸线长,江河湖泊纵横交错、星罗棋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物流业的迅猛发展,加之船舶载客量大,运输成本低,因此小型航运企业和个体运输船舶数量骤增。据不完全统计,该类船舶数量约占全国船舶总数量的80%以上,其承担的货运量约占全国水运货运总量的65%以上,是全国交通运输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由于小型船舶流动分散,组织比较松散,特别是一些家庭式、家族式的个体运输船舶,由于人员消防素质较差,船舶消防技术装备存在较多缺陷,特别是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的消防监督管理,船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较多,消防隐患整改不及时,以致船舶火灾不断发生,给企业和船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有的甚至船毁人亡、家破人亡,因此,必须要切实加强小型船舶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小型航运企业和个体船舶的安全运营、安全发展。
根据对小型航运企业的船舶和个体船舶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调查发现,其与国有航运企业的船舶相比,无论是在公司管理人员、船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的确立上,还是在公司、船舶的消防安全组织体系和责任制以及定期检查,监督评估等具体保障措施的建立、落实上,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特别是在船舶安全技术的提升,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以及时效性方面更是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