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星星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天津 300350)
京津冀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作为京津冀协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面临着进一步深化协同的困境。深入推进京津冀区域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走出“碎片化”协同的关键,是实现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治理。[1]本文从治理机制的角度出发,采用质性研究方法,通过实地走访、深度访谈等形式,辅以现有文献资料,深入剖析京津冀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治理机制存在的困境,并尝试构建适应京津冀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内涵、符合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逻辑的治理机制。
京津冀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是为了满足京津冀区域内个体和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遵循职业教育发展内在规律的基础上,结合三省市各自的功能定位,紧紧围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目标任务,通过有效的协调机制推进三省市职业教育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职能互补、关联互动、共同发展,并与外部环境之间达到相互适应,以实现区域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总之,京津冀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是多主体、多区域的协同发展,这就决定了京津冀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具有条件性。由于先天差距或制度壁垒产生的不协调,需要人为进行制度设计,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或调节)手段来纠正。通过对不协调因素的调控和调节, 寻求京津冀区域职业教育的最优结构,形成新的发展机制,通过不断创新,实现区域整体职业教育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