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强 王小玲
摘要:当前一些地区存在的“卖土”“盗土”等行为,不仅破坏了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还使得农民利益受损。这些现象直接反映出基层短期逐利与新发展理念之间的冲突与背向,间接折射出地方基层治理缺少准备和前瞻以及失序等问题。农民的各种行为(合法或非法)是在一定的社会结构、制度环境以及资源禀赋、社会关系等条件下的反应和选择。除了如“卖土”“盗土”等违法行为以及失范失序的边缘性违法违规行为如土地撂荒等,也有一些违规失范行为源于地方政府的行政要求,如下发通知要求“退果/苗/塘还粮”“退林还耕”等。这些现象和问题往往具有隐蔽性和模糊性,缺乏具体的法律调整,而政府又监管不到位或者难到位,使得个别地区土地等资源利用无序和失范。要想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部门进行深度思考、高度重视以及进一步规范、引导,补齐责任主体监管不到位和治理能力不足的短板、明确各利益主体间的责权利边界。
关键词:城镇化;农村;土地管理;问题探析
引言
加强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与服务,推进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建设。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增强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以及补贴政策、征地补偿、抵押担保等管理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建设农村承包地管理信息应用平台,强化农村承包地信息跟踪调查和日常变更,全面及时掌握承包地变化信息,推进承包地数字化、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