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老年夫妻被迫分居的调查研究

2021-06-30 07:21杨乐杨永春
今日财富 2021年15期
关键词:贫困地区养老子女

杨乐 杨永春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青年人大量举家外出打工,农村很多留守老人,特别是老年夫妻,由于各种原因,被人为地分开居住在子女家中的老人生存状况堪忧。本文通过以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老年夫妻被迫分居的现象,分析导致分居这种状况的原因,造成的社会影响,并提出解决办法。

“称不离砣,公不离婆”,老年夫妻厮守在一起,互相关爱,共度晚年已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但是,在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农村,还有部分老年夫妻,由于各种原因,被人为地分开居住在子女家中。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夫妻到了晚年被迫分开居住,不仅对社会、对家庭造成了影响,而且对老年人身心健康也造成了严重伤害。在建设和谐社会,大力提倡“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今天,他们悲惨的生存现状,是多么的不合时代节拍,是多么的需要社会关爱和帮助。本人通过调查,现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老年夫妻被迫分居的原因、影响及其解决办法,谈谈一些看法:

一、分居的原因

(一)经济条件差,未脱贫先老

在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由于受各种社会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的制约,加上以前儿女多,现今60岁以上的老人,他们除了养大儿女之外,别无他求,即使想有所奢望,也因生在贫困山区,自己无文化而成为白日做梦。由于贫困地区农村养老制度的不健全,老年人没有经济来源,他们进入老年之后,大多是一无所有,这样的身份,使这些老年人成为了子女们的累赘。在贫困山区,老年人在家庭的地位受其经济条件影响很明显,如老年夫妻在丧失劳动力之前,经济条件好,有宽敞的房子,有一定的存款,那么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就相应高一些,还能有一定的“参政议政”权利,反之,他们在家就无发言权,只能看子女的眼色行事,由以前的支配者转为被支配者。在农村,子女大了就要分家,自立门户,如子女生活条件差,自身家庭负担重,两个老人在一个子女家生活,这个子女就很难承担。为了老人的生存,为了分担对老人的赡养,也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就只好把两个老人分开到子女家去居住生活。

(二)子女道德观念差,个人私利严重,只知索取,不愿回报

子女赡养老人,从法律上讲,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伦理道德上讲,是对老人养育自己的报答,从经济上讲,是对老人早期养育儿女费用支出的偿还。农村家庭中,子女对老年人的态度,尤其是对丧失劳动能力又多病的老年人的态度,是老年人能否安度晚年的关键。现在农村有的青年子女道德观念很差,子女都不愿赡养老人,但又有障亲戚朋友和社会的谴责,只好协商把父母分开轮流在子女家居住。

(三)帮子女照看小孩、干农活

在少数民族贫困山区,因为条件所限,光靠种那少得可怜贫脊的土地是很难解决温饱问题的,更不要说看病或供子女上学了。为摆脱贫困,现很多年轻夫妇都外出打工,把房子留给老人看守,责任田地留给老人种,孩子留给老人照看。现今六七十岁的农村老人,子女都很多,为了儿子们不互相埋怨,也为了子女们早日富裕,一对“老鸳鸯”只有无奈地分开到儿女家去居住。

(四)各级政府对贫困山区农村老年人生存状况重视不夠

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老年人们却在为摆脱贫困和解决温饱而困惑。现农村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而集体经济还很薄弱,依靠集体供养或集体辅助养老的途径,还难以落实,除了个别无儿无女的‘五保户可以到乡镇所在地的养老院去养老外,绝大多数老年人只能居家靠儿女赡养。当前,在农村开展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来开展,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和子女的经济负担,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取100元左右的养老金,但是仅靠这部分政府补助依然难以维持贫困地区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加上人老话多,人老病多,他们只有任由子女支配,他们晚年的生活质量,只有依赖子女的道德水准和富裕程度。

二、造成的影响

(一)对社会的影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搞好精准扶贫工作,是当前全党和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占全国老年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他们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漠视农村老年人这一最弱势群体的社会绝对不是和谐社会。他们因贫困而夫妻被迫分居,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严重不和谐现象。老年夫妻被分开居住后,病了无钱医,冷了无衣穿,饿了吃不饱,唯一的希望就是到政府来闹要一点救济,他们被凌辱,被辱骂,唯一的依靠就是政府能伸出援助之手。当前,我国农村老年人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老年夫妻分开与子女居住,引起的老人赡养纠纷和因赡养问题而引起的各种冲突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发展。

(二)对家庭的影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几乎是他们的全部世界,老人们的衣、食、住等生活照料,主要是由家庭提供,家庭是否和睦相处,是老人是否健康长寿的重要因素。老人分开跟子女们生活后,家庭的矛盾稍微处理不当,就容易激化。老人生活在那位儿子家,那位儿子就负责他的吃、住、治病和给老人送终。父亲如果身体稍好一点,养他的儿子负担就轻一点,母亲如果身体不好,养母亲的儿子的负担就重一点,反之亦然。负担重的儿子长期重负担下去,势必就埋怨其兄弟。有的老人与媳妇关系和得来,有的和不来,等等现象,都容易激化家庭矛盾。家庭矛盾一旦激化,老人就成了发泄矛盾的对象,老年人两头不好做人,生活起来苦不堪言。

(三)对老人身心健康的影响

健康长寿是人类梦寐以求的愿望,对老年人来说,能保持身心健康和延长寿命更尤为重要。老年夫妇几十年生活在一起,他们同甘共苦、相依为命、互相依靠、互相照顾。现他们老弱病残,正需要相互关照时,被子女把他们分开拆散。农村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他们大多数都是目不识丁的老农,他们只有整天过着无人陪伴,孤单、冷清、寂寞的生活。农村老年夫妇被人为分居,对他们的身心伤害是十分严重的。根据对某贫困村30对分开居住的老年人和30对不分开居住的老年人调查,发现不分开居住的老年人比分开居住的老年人要长寿4岁左右 。分开居住的老年人,他们都会产生孤独感,他们性情忧郁、悲观消极,感受不到社会,家庭的温暖,从而加速其衰老和死亡速度。

三、解决办法

(一)加大经济支持力度,创新扶贫养老投入方式,为养老增加物质保障

要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老年夫妻被迫分居的问题,首要的是加大国家经济支持力度,加速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富裕了,农村老人所遇到的赡养,医疗等各种问题就有了解决的物质基础。今后,要创新扶贫养老投入方式,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现今大部分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仍很贫穷落后,全社会要给予农村更大的支持。城市要反哺农村,工业要反哺农业,在开展精准扶贫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加速农民致富的新举措,千方百计减轻农民的负担。另外,国家要关心农村养老问题,加大农村养老保险力度,要把农村养老社会化制度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农村养老社会化制度纳入农村各项事业发展规划中,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中去。

(二)要在青少年中大力进行尊老爱老的宣传教育

尊老爱老,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我们要使广大农村老年人生活得有质量、有尊严,我们就要把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新时代发扬光大。要通过加强道德教育,五好家庭教育,在广大青少年思想上建立起孝敬老人的良好习惯。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老年人要走依法保障的路子,教育老年人要依法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不受子女侵犯。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中的作用,我们的村级组织在对不愿赡养年老父母的在进行尊老敬老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可制订乡规民约,签订赡养协议等,用以监督这类不孝之人。有条件的乡村,还可经常开展评选敬老先进人物、“好媳婦”等活动,中小学要把孝敬老人的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增加孩子对老人的了解和关爱。各级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要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的有力措施,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将普法工作深入到广大农村,使农村群众知道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同时也让农村老年人明白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不断提高和完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将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精准扶贫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一些条件好的村寨,在加大电力、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结合村寨实际、民族风俗等情况设立了图书室、棋牌室、老年娱乐室等老年活动场所,供老年人唱唱跳跳,老年人的情感和文化需求得到了满足。现在的农村,可以建立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集体可用承包出去的集体水塘、山林、土地等的收益作为村集体的养老基金。另外,国家应象实施城市社会保障改革那样,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农村采取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统一向公民或农村村民征收养老费用,对农村老年人发放社会最低生活保证金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新机制,使农村群众年老后拥有一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拥有一定的养老金。这样,就可使农村老年人摆脱生活完全依赖子女供养的状况,这样,就可增强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增强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使得子女不得随意把自已当包袱,不得随便把老年夫妻人为地分开居住。这样,农村老年夫妇们就可互敬互爱,白头偕老地生活在一起,共享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作者单位:中共黔南州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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