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
一、铁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巡视巡察
铁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依规依法对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行为。
巡视和巡察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均以《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基本依据,在组织形式、指导思想、工作方式方法、成果运用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一致。
铁路经济责任审计与巡视巡察都是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促进铁路企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铁路经济责任审计与巡视巡察对接方式主要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审计、纪检、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劳卫、财务等部门组成,会议定期召开,内容包括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等事项。会议召开的时间一般在完成铁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后,向巡视巡察等部门通报审计结果,特点具有先后性。
本文从即时性监督的角度,对同步实施铁路经济责任审计与巡视巡察的方式进行探讨。
二、同步实施铁路经济责任审计与巡视巡察的可能性分析
1.委派派出主体一致。
两者派出单位均为上级党委。2017年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实行巡视巡察制度,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视巡察监督。国铁集团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经单位党组(党委)会审议决定后,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