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卫滢 洪海霞
我国幅员辽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频频发生。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具有突发性、公共性和社会危害性的特点,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充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和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评价、鉴证职能。在2008年审计署应对汶川地震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后,学术界开始将跟踪审计研究从工程领域转向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本文通过广泛阅读2008~2020年学者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跟踪审计的研究,旨在总结和归纳其理论基础、实施框架、尚存问题以及应对措施,为审计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一、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跟踪审计理论基础
关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跟踪审计理论基础,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是学术界广泛认可的经典审计理论。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作为委托人的社会公众与政府部门和慈善机构等受托人间存在资源委托代理关系,审计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依法对受托人履行责任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鉴证。2008年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审计是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能够发挥免疫系统的预警、保护、清除、修补功能,维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1年刘家义在此基础上又提出国家治理论,他认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一个内生的“免疫系统”,其根本目标是提高人民的幸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