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欢,苏琼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
放射诊疗工作中所产生的电离辐射具有看不到、摸不着、闻不见的特点,其作用于人体可产生功能障碍、不孕、肿瘤、遗传效应等损伤和放射病[1]。因此,保证放射诊疗工作质量和防护安全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2]。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有“管理对象复杂、专业化知识多、对外配合频繁、法律法规约束多”等难点,为提升放射防护管理水平,我院运用以护士为核心的放射防护管理模式进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现报道如下。
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管理对象复杂,包含放射人员、放射设备/放射源、放射场所及其屏蔽防护、放射建设项目等,内容多且持续动态更新着。放射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射线危害大,涉及到的专业知识点多,而职能部门及其管理专员并非放射相关专业人员,需学习和培训的任务多且重。放射诊疗工作受环保和卫生两大部门监管,同时放射体检、个人剂量监测、设备检测及场所监测,项目卫生学和环保评价工作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对外配合与交流频繁。卫生和环保均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约束放射诊疗工作,稍有不慎便出现违法行为,管理压力巨大[3]。
我院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是“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放射管理职能科室保健科和专职人员对放射工作进行管理。放射诊疗活动因不是全院所有科室都涉及的诊疗活动,因此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