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欣
(辽宁省丹东市第一医院,辽宁 丹东 118000)
急性心肌梗死在临床上是具有较高发病率的一种病症,这种病症的主要发病机制是患者冠状动脉出现闭塞,导致部分心肌血流出现中断[1]。而患者的心肌如果持续表现出缺血的状态就容易使患者出现局部坏死等不良表现,严重的对患者生命安全产生威胁[2]。因为这种病症的发生率相对较高,而且具有较高的病死率,为了避免不良情况的出现,在对患者进行治疗的同时,要采取科学有效合理的措施进行干预指导,只有这样才能够防止患者病症进一步扩大化,促进患者早日康复[3]。因此,本文主要分析对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进行护理干预的临床应用效果,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将来丹东市第一医院接受治疗的急性心肌梗死后心率失常患者(104例)作为研究对象,时间为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随机方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52例。观察组中,男女比例为25∶27,年龄为46~79岁,平均(64.56±8.15)岁;对照组中,男女比例为24∶28,年龄为44~78岁,平均(65.87±7.65)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P>0.05,具有可比性。
1.2 入选标准
1.2.1 纳入标准 ①确诊为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且符合诊断标准。②具有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的指征[4]。③持续胸痛超过0.5 h,心肌酶谱CK-MB与正常值相比均多出2倍以上,检验肌钙蛋白T和I均为阳性。④年龄均在80岁以内。⑤发病时间均不足8 h。⑥临床资料完整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1.2.2 排除标准 ①1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治疗。②肝功能、肾功能等器质性病变,多器官衰竭、全身感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