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亚男
(合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终止式是音乐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终止式的和声构成,总是代表着一个特定历史时期和声语言的典型特征,它有如当时和声全貌的一个缩影,成为浓缩整体和声的规范。[1](P314)因此,终止式往往是反映和声新的发展变革的最为敏感的部位。[2](P314)每一个音乐历史时期的变革、音乐风格的转变,在终止式上都有着鲜明的体现。
Cadence(来自拉丁语caderer,“to fall”)作为音乐理论术语有着悠久的历史。[3]最初,它出现在9世纪的各种教会调式圣咏中,起明确调式的收束音作用,具有终止模式的修辞含义,但并没有形成其句法作用即结构上的收束作用。至15世纪晚期,流行于意大利理论中的终止概念(closing gesture),指的是“结束手势”,即用于结束单音音乐或复音音乐段落的特定音程结构。直到16世纪,意大利的著名音乐理论家焦塞佛·扎利诺(Gioseffo Zarlino,1517-1590),他的理论著作《和声的原则》是当时艺术成就最高的一部著作,影响了其后200余年的音乐理论发展。在这部著作中,扎利诺详细总结了当时的音乐理论,其中第四部分主要论述各种调式,包括亨里希·格拉雷安(Heinrich Glarean,1488-1563)的十二音调式理论和他自己的八音调式理论,其中每个章节详细论证了各个调式的种型与终止式。然而这时的终止式主要针对复音音乐,其内涵包括每个调式的收束音以及收束的特定音程结构关系,其主要的作用仍然是明确调式。
至17世纪中期,音乐理论家们更加关注具体的终止类型,终止式的含义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