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的合法之路

2021-07-21 03:20:58蔡晓臻
人民交通 2021年13期

本刊记者 / 蔡晓臻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以“成本低、便捷性高”的优势,颇受市场欢迎。与此同时,由于缺乏行业标准,这类“车”生产质量良莠不齐,法律“身份”定位模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已经野蛮生长了十多年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在中国是一种充满矛盾和纠结的存在。它既奔驰在机动车道上,也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它缺失规范的行业标准,也没有合法的上路身份,却一直在堂而皇之地生产、销售和使用;它因蔑视规则引发大量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而被广大司机、自行车主和行人所嫌恶,却又因蔑视规则带来许多出行便利,而受到众多有“刚需”的老年人“欢迎”;它在道路上时刻损害着法律的威严,执法者却往往拿它没有办法,直到交通事故的出现……

“老年代步车”前世今生

老年代步车,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老年人代步的工具。然而,在当下,这类“车”的实际使用群体已从老年人扩展到中年人,甚至还有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严格意义上的,真正的老年电动代步车产品应该是从原先的归属于医疗器械类的电动轮椅车演变而来,产品的设计更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的驾驶习惯。而且适用人群从原先电动轮椅车的残疾人群扩展到了广大腿脚不便的老年人。产品的设计生产均参照国家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及电动轮椅车的国家标准,在某些参数指标方面甚至更严格于以上的2个国家标准,车速设计在10公里/小时之内,整车底盘高度在8cm,刹车制动距离在0.5米之内,从各个方面均优于原先的电动轮椅车,是电动轮椅车的演化升级车型,能够符合广大老年朋友的出行代步的需求,同时提供更全面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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