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炎宏 赵元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广东广州 510665)
公办高校非税收入①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对于公办高校来说,涉及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本专科学费、住宿费,成教生学费、研究生学费、考试费等,其中学费与住宿费占比最高。的收缴模式影响着千万大学生、受培训者以及家庭。完善高校非税收入的收缴模式一直是各主管部门、高校、专家学者关心的问题。目前部分省市、部分高校进行的内部收费流程优化或者收缴模式调整,只是高校内部或地区性的局部变革,并未基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背景对公办高校非税收入收缴模式进行系统性的变革。“学校代收-上缴财政-财政下拨”的模式无论是从流程上、风险管控上,还是从资金性质上都存在着较大弊端,亟需进行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公办普通高校的学生在较长时期内实行免收学杂费政策,对于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高等教育跨越式大发展,免收学杂费的制度已经难以适应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1989年,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颁布《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标志着免费高等教育时代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