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瑞中 郑冠春 韩晓燕 赵 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除集中采购机构以外专门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承接政府采购项目。2014年8月,《政府采购法》修订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实行“自愿、免费、一地登记、全国通用”的办法,开展网上登记管理。从事政府采购代理的门槛被打破,从业机构数量激增,增加了市场活力,但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能力良莠不齐,市场出现恶性竞争的苗头,影响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整体执业能力不高,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财政部从2015年开始连续实施检查一年一度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晋中市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起步于2014年后半年,随着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不断调整,代理机构数量和代理业务量逐年上升,从最初3家代理机构在市本级开展业务,发展至今约90余家代理机构在晋中市县两级开展业务。晋中市在积极组织实施检查工作中,形成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综合信息,较全面的掌握了全市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实现了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推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的检查既定目标。同时,发现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执行操作实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提供了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