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迎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空间的普及,人们作为媒介的使用者,已不再是单纯的接受者。在纵横交错的网络场域中,几乎人人都拥有表达的机会与渠道,是信息生产者、传播者,甚至在资本的强势参与之下,还充当着在“产销合一”逻辑链条中的“数字劳工”及消费群体的角色。“在信息传播主体多样化的今天,社会叙事已从少数人主导,演变为多传播主体的网络叙事与主流叙事共生的状态。”[1]在网络空间中,叙事是普遍且多元的,网络叙事作为一种传递信息和内涵价值取向的方式,其多形式叙事文本的构筑源于个体价值、情感经验和社会事件等。同时,“网络叙事参与时代的文化建构”[2],叙事文本意义的有机集合共同构建了网络的文化图景,这种“拟态”的文化环境亦会反作用于浸淫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深刻影响着人们对社会和自我的认知和理解。
本文所探讨的“网络叙事”是指在网络环境中利用多媒体的表达符号,如文字、图像、声音或微博、短视频、直播等形式的话语,来描绘个人的社会生活实践故事,传播信息、情感与体验。为研究方便,笔者选取时下比较流行的网络叙事的传播方式——网络直播,从传播链中更经常充当受者的角色出发,在海德的平衡理论的支撑下,通过对涉及的三个对象(认知主体P、与其有联系的对象O和在网络中传播的媒介产品X)进行其间关系的逻辑梳理,总结出人们在作为受众时对网络直播这一网络叙事方式的认知模式,最后依据平衡理论提出叙事的规范和对策,廓清网络空间叙事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