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人》全媒体记者 银昕
移动互联网时代,数据对指导生活和生产的意义越来越大,“数据为王”“数据将同石油一般珍贵”等论调不绝于耳。经过处理的数据形成数据包,也可以成为商品,在市场上公开买卖。6月10 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我国有了第一部以数据为保护对象的法律,而数据交易这门新兴生意也因第一次在全国性法律中被提及而引发关注。
2015 年,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开业,这是全国乃至全球第一家对数据公开交易的场所。此后,陕西省西咸新区数据交易中心、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等交易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截至目前,此类数据交易平台已超过30 个。
而在数据安全法出台之前,尚无任何一部全国性法律提到过数据交易的基本规则和交易机构应履行的义务,几乎所有交易所都在“摸着石头过河”。数据交易及交易机构得以在数据安全法中“出镜”,让呼吁尽快建立数据交易规则的人们看到了一丝曙光。
“陕西省大数据集团正在我们公司的框架下运行,但因为数据交易的机制尚未确立,正处于半停滞状态。”2018 年,西安未来国际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省大数据集团总经理王茜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出席全国两会时,和记者曾谈及数据交易业务的窘境。
记者了解到,从2014 年开始成立的数据交易机构中,在成立初期会定期对外公布数据交易量和交易金额,但从2018 年开始,这些机构停止对外公布这两项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