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晶晶,周 平,左玉玲
基于地区差异的公司治理结构与绩效关系研究
赵晶晶,周 平,左玉玲
(安徽开放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22)
为了分析我国东、中、西部地区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对经营绩效影响的区域差异,从股权治理、董事会特征和管理层激励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证检验,针对研究结果,分别为东中西三个地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经营绩效;区域差异
按经济发达程度与地域关系相结合的方式,我国可以分为东、中、西三个地区。东部地区包括11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福建和海南;中部地区包括8省市:吉林、黑龙江、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西部地区包括12省市:陕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东中西三个地区上市公司在数量、治理结构上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影响了公司绩效[1]。现有文献很少从地区差异角度出发,对公司治理与经营绩效的关系展开研究。文章拟分东、中、西三个地区探讨公司治理结构对经营绩效产生的影响,重点分析存在的差异,按地区提供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推动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
国有资本控股比例较高容易给企业带来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等问题,增加代理成本[2]。基于此,我们提出第一个假设如下:
H1:国有股比例与经营绩效负相关。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控股地位越稳定,话语权越强[3]42,容易出现“一股独大”现象,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不利于公司合理分配资源,从而降低经营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