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璐
摘 要:对于网络社会治理,以硬法为主的传统法治模式凸显规制依据滞后、手段不足、效果有限,难以适应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需求。网络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运行逻辑为软法的适用提供了条件,但目前软法规范在网络社会治理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针对软法自身不够完善、实施效力不足等问题,为提升软法在网络社会治理中的效能,应当科学布局、统筹规划软法的调整领域,规范软法的形成程序,探索软法与司法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
关键词:网络社会;软法治理;备案审查;司法衔接
中图分类号:D922.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1)05-0063-03
一般而言,法是指“那些体现国家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规范”①。这种带有强烈“国家性”的法,可以称为硬法。硬法以“命令—服从”“违法—制裁”为规制模式,面對网络社会中多元参与、多元共治的特性,不可避免地出现阶段性失灵,由此产生法治真空地带。②实际上,在硬法之外,关于网络社会治理还存在大量以纲要、规划、建议、指南、标准、通知、章程等命名的规范性文件,可称之为软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重申这一要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有必要审视网络社会治理面临的法治困境,对网络社会治理中软法的规范效能进行考察,实现软法与硬法的良性互动。
一、网络社会治理中硬法规制的困境……p>